• 108阅读
  • 0回复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们的国策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5-31
第3版()
专栏: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们的国策
沈阳军区计划生育办公室 马怀德
1978年宪法规定:“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这次修改中,又在这句话后边加了一句:“使人口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计划相适应。”这样,既是对原宪法规定的完善,又能使全国人民认识到计划生育的战略意义。
控制人口增长是我们的国策。过去由于人口增长快,给国家的建设、群众的生活带来许多困难。今后如果把人口增长速度放慢些,就会加快经济建设的步子,增加国民收入,逐步提高人民生活。
我国人口基数大,80%人口在农村,国家底子薄,这是我们的基本国情。要改变这种状况,一定要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这些年来,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群众的支持,计划生育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现在又面临着人口自然增长率回升的趋势。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生育高峰中,每年出生的2,000多万人,已经进入和即将进入结婚生育期,加上其它方面的问题,这就使我们即将面临新的生育高峰,如果不抓紧控制人口增长,使之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计划相适应,就会给经济建设等各项事业带来负担。
做为一名计划生育工作者,看到计划生育已在宪法草案中做出规定,深受鼓舞。我相信,这一规定获得通过后,势必会促进我国“两个文明”的建设。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