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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残废人写进宪法很有必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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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6-02
第3版()
专栏:

关心残废人写进宪法很有必要
民政部办公厅顾问 齐速
拥军优属、救灾扶贫、关心盲、聋、哑等残废人的生活,发展社会救济,是民政部门的主要工作,党和政府历来都很重视。宪法修改草案对民政工作的有关规定,就是这一点的具体体现。
把帮助安排盲、聋、哑等残废人的生活,对他们进行专门的教育等内容写在宪法上,是非常必要的。我国盲、聋、哑人约有450万,其中许多人有一定的专长。做好这些人的工作,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重要的作用。当前盲、聋、哑人有升学、生活和就业三个方面的困难,尤其在就业问题上常常遭到有关部门的拒绝。诚然,这些人有一定缺陷,但有许多工作正常人能做的,他们也同样可以做。我们应该关心他们,想方设法使他们残而不废,成为自食其力的人,有益于社会的人。事实说明,只要这方面的工作做好了,也可以避免有些残废人去从事迷信活动或做其它不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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