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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缉私和退赃款物的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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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6-02
第4版()
专栏:来信

加强对缉私和退赃款物的管理
近几年来,福建省在打击走私贩私等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斗争中,罚没和收缴了一些款物。由于没有建立和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这些款物的管理上有不少漏洞。
有的单位把这类物品随便堆放在临时仓库里,不清点、不登帐,入库、出库物品数目连保管人员都胸中无数。某海关竟把相当数量的黄金、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存放了一年多还不上缴。有的单位把这些款物当成小金库随便动用。1981年,全省打击走私贩私罚没款物有帐可查的共2,700多万元,只上缴国库1,000多万元。
由于对这些款物管理上存在着漏洞,不仅不能巩固已经取得的胜利成果,而且有可能为新的经济犯罪活动提供有利条件,必须引起严重的注意。
建议有关部门针对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漏洞,建立和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
张铭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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