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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解决了拖了两年多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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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6-05
第5版()
专栏:调查汇报

维护国家利益 保护国家财产
编者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以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地区和宾阳县三级领导亲自抓,两天就解决了拖了两年多的一个问题。那么,是不是大小问题都要中央督促才能解决呢?当然不是。有些本来可以在地方甚至基层解决的事情,由于当地没有对有关人员认真进行教育,果断处理,才把问题推到中央。这篇《调查汇报》说明,只要地方主管部门态度明确,坚决站在党的立场上,对于坚持不合理要求的少数干部和群众敢于教育、批评,必要时应给以适当处分,许多所谓老大难问题,是可以很快解决的。
两天解决了拖了两年多的问题
3月中旬,本报收到柳州铁路局干部林荣丰的来信,反映柳(州)黎(塘)铁路复线施工中,有1.67公里的线路因为当地生产队多次提出不合理的赔偿条件,拖延了25个月无法施工。接到来信后,记者到当地进行了调查。
柳黎线全长131公里,北接湘桂、黔桂、枝柳三条线,南接去湛江和经南宁通往边境的两条线,是广西境内的“咽喉”。近些年来,我国外贸业务不断扩大,出入广西和运往边境的物资增加,这段必经铁路的原有单线已不适应需要。1976年,铁道部批准复线更新改造项目开工,并要求南段于1981年底开通使用。目前,南段铺轨基本就绪,只等上面谈到的1.67公里工程完成后,就可交付使用。
这1.67公里铁路是黎塘北站引入线,需回收和征用宾阳县和吉公社帽子大队的土地5.9亩(其中新征2亩多)。从1980年1月开始,按国家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柳州铁路局、铁道部第二工程局同帽子大队干部和社员代表进行了13次正式协商。协商中,生产队逐次提高赔偿条件,使开工时间一再拖延。去年8月,第11次协商中,铁路部门基本同意了已经偏高的赔偿条件,双方取得了一致意见。但不久,帽子大队又提出3个附加条件:一,解决帽子大队姚村群众生活用水问题,给村里安装自来水。二,附近有条河沟,修铁路时建了3个涵洞,河沟占用地要按“鱼塘”赔偿损失。三,二十多年前修湘桂铁路时,附近建了一个水泥厂,多年来水泥厂开山取石常有石土块落在田里,这次要一起赔偿损失。施工单位认为,这3个条件都和这次征地无关,而赔偿费最低需9万元,大大超出国家规定,无法同意。在这种情况下,帽子大队部分干部和社员不答应征用土地,并阻止施工。
这期间,柳州铁路局多次向宾阳县人民政府反映,要求帮助解决这一问题。铁路方面和帽子大队13次协商中,有6次先后有自治区、地、县三级民政部门的同志和有关人员参加。去年柳州铁路局两次以正式文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请求解决。各级政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因重视不够,没有采取果断措施;个别县社干部甚至迁就和支持大队一些人的不合理要求。这段线路征地工作因此拖了25个月。今年3月6日,在协商无法继续的情况下,林荣丰同志给中央一位领导同志和人民日报写了信。
中央领导同志接到信后,向铁道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作了批示:这样关系全局的事情,当地政府应当决断,不服从者应给处分。广西自治区负责人接到批示后,立即通知南宁地区出面调查解决。南宁行署一位副专员赶到宾阳,会同铁路局、县政府有关人员一起作调查,着手解决问题。他们先到现场察看,随即召集社队干部和大队党员骨干开座谈会,一边征求意见,一边宣传国家征地的有关规定和修铁路的意义。在有社员代表参加的会上,地区领导同志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地、县负责同志主动检查了自己没有深入实际调查,迁就少数人不合理要求的错误。他们态度鲜明地宣讲了国家有关法令,同时进行细致的思想工作,同一些干部、社员谈话,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通过这些工作,到会干部和社员提高了认识。大队长姚增全说:“过去我们没有透彻领会国家政策,对修铁路的意义认识不足,片面强调自己的困难,耽误了两年的工期,对不起党和政府。”其他干部和社员代表也表示,回去后一定给原先思想不通的群众做工作。
经过两天的实地调查和双方协商,确定征用回收土地和应合理赔偿群众损失的费用为4,169元。另外,由于施工给帽子大队姚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造成不便,施工单位同意改建两条便道。帽子大队也取消了原来提出的3个附加条件。双方当即达成了征用回收土地的协议。
通过解决这一问题,铁路施工单位的同志总结出这样几句话:不到两公里铁路,征用两亩多地,花了两年多时间。中央领导批示,地方领导重视,拖了两年多的问题,两天就解决了。
本报记者 李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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