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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享受养老金的老年社员增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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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6-06
第2版()
专栏:

农村享受养老金的老年社员增多
本报讯 通讯员吴国祥报道:随着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我国农村享受养老金的老年社员逐年增加。据民政部最近统计,上海、天津、广东、江苏、北京、云南、浙江、辽宁、黑龙江、河北、陕西11个省、市,有3,400多个大队实行养老金制度,已有42万多名老年社员领取养老金,比1980年享受养老金的人数增加了一倍。
实行养老金制度的大队,根据集体经济的发展情况和社员参加集体劳动的年限,确定享受养老金社员的年龄和具体金额。一般规定年满六十五周岁的男社员和六十周岁的女社员享受养老金,每月10元至15元左右。
实行养老金制度,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险的一种好形式,有利于解除老年社员的后顾之忧和破除“养儿防老”的旧观念,有利于促进计划生育工作,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受到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欢迎。老年社员高兴地说:我们农民也有了养老金,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哪能有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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