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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6-06
第5版()
专栏:大家谈

从“编德”想起的
虞挺英
最近读到《出版工作》一九八二年第四期史棠同志的短文《编辑也应该有守则》,十分高兴。短文谈论了有关编辑职业道德的一些问题,要求树立高尚的“编德”。职业道德是共产主义道德原则的一种体现,不管什么职业领域,首先都应该做到忠心耿耿为人民服务,不谋个人私利,这也是共产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之一。具体到编辑工作上,就要象鲁迅、茅盾、邹韬奋等先辈从事编辑工作时所做的那样。他们很明确,做编辑工作就是做革命工作,做传播革命思想的工作,因此能那样忠于职守,一丝不苟,力求把最好的精神食粮提供给人民,坚决抵制精神毒品。我想,我们研究职业道德,首先必须认识本行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懂得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与我们国家、民族的整体利益的关系,用一句话概括,就是要有理想,要把自己的工作同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紧密地联系起来。
我们各行各业的工作者,都有自觉地遵循一定的道德规范,并且以此来约束自己的问题。这样,才能更好地调整本行业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使自己的工作在社会主义事业中作出更好的贡献,同时保证本行业的工作者的健康成长。史棠同志真诚地指出了当前出版界某些不良风气的影响,如在出书中也有“关系学”的侵蚀等等。因此编辑要注意检点自制,不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道德准则的作用,有人说是“心防”、“脑岗”。如果去掉这种说法的消极防范的意思,从自觉的、积极的意义上来看,那么,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对于抵制某种歪风邪气的侵袭,对于反对资产阶级思想的腐蚀,确实有极大的意义。我们各行各业,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要有道德,都要用共产主义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作为反腐蚀斗争的精神武器。这一点,除了公共生活的道德、家庭婚姻方面的道德之外,职业道德当然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广大的领域。
道德规范和准则,虽然和国家的法律、法令不尽相同,不带有法律的强制性,但是作为群众性的公约,也应当自觉地遵守。不然,就会受到舆论的责备。在我们的道德准则中,应当包括遵纪守法的内容。史棠同志在建议的“编辑守则”里,提出有关这方面的条目,恰恰体现了我们的法纪的道德意义。总之,有纪律,有无产阶级的自觉的纪律观念,也应当是我们的道德,是我们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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