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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贸部负责人答记者问 谈出口商品征收关税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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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6-07
第4版()
专栏:

对外经贸部负责人答记者问
谈出口商品征收关税问题
新华社北京6月4日电 中国海关决定从1982年6月1日起对34种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为此,对外经济贸易部有关方面负责人接见了新华社记者,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
问:为什么要对若干出口商品开征关税?
答:对若干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是为了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适当调节出口商品,从而有利于贯彻实行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有利于国家计划的贯彻实施。
问:对这些商品开征出口关税后,会不会影响6月1日以前签订的有关出口合同?
答:我国在对外贸易业务工作中,一向“重合同、守信用”。这些商品虽然已开征出口关税,但是我国外贸各公司6月1日之前对外已签的合约将照常履行,不会因此而提价或毁约。所以,这些商品已签合同不会受到影响。
问:今后,这34种商品的出口价格会不会上涨?
答:我国出口商品价格一向是根据国际市场价格和供求情况确定的,今后这些商品的价格仍将按照国际市场的价格来确定,与征税无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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