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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党风 严肃党纪 山西省处理不服从组织调动的干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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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6-11
第3版()
专栏:

整顿党风 严肃党纪
山西省处理不服从组织调动的干部
本报讯 去年11月,中共山西省委纪委和组织部联合发出《关于干部任免、调动中几项纪律制度的通知》,要求每个干部自觉服从组织的分配和调动。《通知》规定:接到调令的干部,应按时报到上班;不服从调动者,要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传达贯彻《通知》后,原来长期不到职工作的361名干部(其中省管干部45名),至今年2月底,已有288名到职上班。
山西省各地党委和组织部门给不服从调动的干部一个一个地传达省委纪委和组织部的文件,做思想工作。运城地区直属机关10名不服从调动的干部,在传达《通知》和谈话后,有8名上了班,两名确实有病的办了病假手续。雁北地委原组织部一个干部,不服从调动,3年不到职工作,看到通知后,立即办了手续到职工作。运城地委和忻县地区五寨县,对不服从调动的干部作了严肃处理,按《通知》规定扣发了工资。
目前,山西省还有极少数人不接受组织的分配。为了进一步贯彻《通知》精神,整顿党风党纪,省委组织部提出对这些人,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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