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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来讨论宪法修改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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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6-11
第3版()
专栏:

大家都来讨论宪法修改草案
最近,北京市西城区民政部门组织了盲、聋、哑等残废人讨论宪法修改草案。
这里摘录其中二位同志的发言。
照顾残废人是社会的职责
赵希兰(福绥境街道福利工厂女工):我自幼患先天性瘫痪,20多年不能下床走路。后来,在政府的关怀下经多次治疗,去年我能架双拐慢慢走路了,今年又被安排到福利工厂工作。宪法修改草案明确规定要照顾残废人的生活、医疗等,这正是社会主义制度重视人民的表现。另外我还有一个想法,我们这些人虽然身体残废了,但脑子还是清醒的,很愿意丰富一下文化娱乐生活。建议在宪法修改草案规定的“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后边,再加上“文化娱乐事业”的内容。
尽力劳动,减轻国家负担
梁璞 (阜外街道福利工厂男工):宪法修改草案规定:“国家帮助安排盲、聋、哑等残废人的生活,对他们进行专门的教育。”这一规定,说出了我们残废人的心里话。我架双拐走路不便,从小就受到老师、同学和社会的关怀。政府为了使残废人能有一个好的生活集体,为我们办起了福利工厂,让我们干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这样,既解除了家长们的忧虑,又为我们燃起了生命的火花。我要做身残志不残的人,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努力减轻国家负担。建议在宪法修改草案中“国家帮助安排盲、聋、哑等残废人的生活”这句话的后面,加上“兴办福利工厂,为他们创造力所能及的工作条件”这样的话。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民政科整理)(附图片)
全国工商联、民主建国会在京领导成员讨论宪法修改草案。 钱守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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