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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浩呼吁有关部门热情对待城乡集体经济 对盈利多的集体企业不要拆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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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6-13
第4版()
专栏:

陈家浩呼吁有关部门热情对待城乡集体经济
对盈利多的集体企业不要拆台
据新华社武汉6月12日电 武汉市劳动局副局长陈家浩最近发出呼吁,希望社会和各有关部门对集体所有制企业要补台,不要拆台。
陈家浩是就武汉市一家集体所有制工厂被取消独立生产、自负盈亏权利一事,对记者发表这番谈话的。他认为,目前,社会上仍然存在着歧视集体所有制企业、限制集体经济发展的现象,应当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陈家浩谈话中所指的集体所有制工厂,是1979年经武汉市计委批准,由国营武汉市第三制药厂办起来的。在各有关部门的扶持下,这个集体所有制工厂的生产发展很快,到1981年已生产出适销的风油精、红花油等产品900万瓶,实现利润130多万元,不仅偿还了全部借款,还支付了第三制药厂支援的干部的工资、奖金以及借用厂房的折旧费等。职工们看到企业兴旺景象十分高兴,劳动热情更加高涨。
但是,到去年年底,湖北省有关主管部门却提出,风油精、红花油等产品是国家批给第三制药厂生产的,将这些产品交给集体所有制企业生产影响国家收入,明令把集体所有制工厂的产品交给第三制药厂生产,利润收归第三制药厂所有,并撤销了集体所有制工厂的供销机构。就这样,一个集体所有制工厂被剥夺了独立生产、自负盈亏的权利。现在,风油精、红花油仍由这个集体所有制工厂的原班人马生产,由第三制药厂付给少量的加工费。职工们的积极性因而受到挫折,生产效率下降。
陈家浩说,这个集体所有制工厂的产品和利润被勒令上收的事实,已经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的后果。他认为,这不仅仅关系到一个厂的生存,而是涉及到如何正确执行党的经济政策的问题。他呼吁各有关部门热情对待发展中的城乡集体经济,对盈利较多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也要积极扶持,不要看不顺眼,以致采取不利于集体经济发展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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