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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自治区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 新疆决定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团结教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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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6-14
第1版()
专栏:

发展自治区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
新疆决定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团结教育
据新华社乌鲁木齐6月13日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最近作出决定,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区集中进行一次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教育,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自治区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
今年3月,自治区在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中,出现了珍惜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团结的社会主义新风尚,这次自治区党委又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深入开展“五讲四美”活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来抓。决定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教育活动:
一、组织全区各族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通过学习,使各族干部从思想上、理论上划清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资产阶级民族观的界限,克服、防止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两种错误倾向;进一步加强汉族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及各少数民族干部之间的团结,真正做到平等相待、和睦相处、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学习、相互谅解。
二、以城镇为重点,做好对各族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地编写有关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教育材料,并组织好宣传队伍,经过短期训练,由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具体生动地进行宣讲。生产建设兵团各级党委要对农垦系统全体人员系统地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教育,使广大农垦职工牢固地树立起热爱边疆、扎根边疆、建设边疆、保卫边疆和为新疆各族人民大办好事的思想。新闻单位、文艺单位、理论工作者、出版部门应根据自己的特点,大力开展这方面的宣传工作。
三、把民族政策教育同检查民族政策执行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各工矿企业、人民公社、农牧团场和居民区,要通过这次学习和检查,认真实行自治区党委1980年颁发的《加强民族团结守则》,或者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民族团结公约》,把教育成果落实到干部群众的行动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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