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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淑彦治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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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6-14
第1版()
专栏:精神文明赞

肖淑彦治店
1979年3月,共产党员肖淑彦被派到一直亏损的吉林省四平饭店任党总支书记,她坚持以政治思想领先的原则治店,三年四平饭店就大改观,被评为全省“最佳商店”。
肖淑彦来到四平饭店,第一个印象就是,这里的一些人说话象骂人。她还发现,有些职工有班不上,街上闲逛。有些人七点上班八点到,找个房间睡大觉。旅店部里人们随意进出,丢了东西没人管,垃圾到处放,脏水遍地流,服务员经常和旅客吵闹不休。百闻不如一见,四平饭店真是个乱摊子。
肖淑彦凭着对党的事业的忠心,和多年的工作经验,认为治这个乱摊子,要首先抓领导班子的建设。她召开了第一次党总支扩大会议,讲了三条:第一,群众揭发出的大量问题有不少涉及到饭店前领导,对待过去的问题不能纠缠不放,请同志们放下包袱,大胆地抓工作;第二,我只身一人来饭店,没带一兵一卒,决不搞“一朝天子一朝臣”,别人也不准搞;第三,我和经理都是党总支成员,各有分工,各负其责。这三条得到新老总支成员和到会人的赞同。会议刚一结束,肖淑彦便组织各部各班组讨论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三天后,经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宣布施行。
谁知,大会第二天,夜班值勤人员就来报案:六楼一个房间丢失一条毛毯。肖淑彦立刻派保卫干事和有关人员调查核实,然后召开支委会研究处理意见。有人说:老肖,过去一连丢过三条毛毯,都没处理,这次如果处理了,恐怕矛头会集中到你身上。肖淑彦斩钉截铁地说:制度既然已订,就不应该当废纸!从现在起就要做到有法必依,对丢失毛毯的责任者必须罚款!就这样,六楼8名服务员每人被罚款5元,保卫人员由于失职也被罚款,夜班值勤人员因及时报案受到表扬和奖励。这件事,好象在热油锅里倒进一碗冷水,全店立刻炸开了。有人说:“真罚呀,可不是闹着玩的!”也有人说:“这是新官上任三把火,长不了!”但不管谁说啥,肖淑彦确实踢开了头一脚,煞了混乱风。
两天后,一个青年职工上班时间跑到市场上去与人闲逗,与两个卖鸡蛋的人动起手来,被人踢掉两颗牙齿。肖淑彦征得其他支委同意,作出三条决定:一、医药费自付;二、停发误工的工资和本月奖金;三、伤好后在全店职工大会作检查。听到这一决定后,当事人及其父亲、亲友都来说情。肖淑彦铁面无私,对他们说:无故打架斗殴受了伤,还要国家拿医疗费、开工资,就意味着支持青年犯错误,是对党和人民不负责任!就这样,肖淑彦又踢开了第二脚,煞了打闹风。
没过几天,有人向肖淑彦反映:中餐部一个工人为两位熟人上了三盘溜炒菜,价值9元钱,却一分没收就送走了。经过核实,她便找这个工人谈话。这个人理直气壮地说:“这点小事算什么,以前请客送礼的事多着呢,谁没干过?”肖淑彦说:“以前这样做也不对,现在店里订了制度,就不许再吃、拿、送!”那个工人一笑说:“唉呀,肖书记,您也太认真了。比你官大的人也请客送礼,怎么就你懂马列,坚持原则?”肖淑彦听了这个工人的一番话,坚定地说:“谁违法乱纪,最终都要受到应有的制裁。你慷国家之慨,违犯了饭店制度,就得受罚!”就这样,这个工人被罚款27元,并通报全店,煞了吃、拿、送风。
肖淑彦踢开头三脚,煞了“三股风”,全店多数职工精神振奋,可是也有极少数人对她怀恨在心。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有两个职工来到肖淑彦家悄悄告诉她:“听说有人在打听您的住处,要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咱店里啥人都有,您可得留点神啊!”肖淑彦听后一笑:“请同志们放心,我决不是一块豆腐。”
在四平饭店里,不仅有一度失足的青年工人,也有一些不服管的“闹派”。对这些人,人们过去采取的办法是“惹不起躲着点”。肖淑彦却不这么看,她说,这些人是十年动乱中极左路线的牺牲品,不应当疏远或歧视他们,而应当象对待“病树”一样关怀和培育,让他们早日复壮。
三年来,肖淑彦几乎走访了每个职工家庭。全店280人的思想、生活,包括家中的大小事情,一般她都了解;谁有什么困难,在可能的范围内,她总是千方百计帮助解决,引导大家都把心操在办好饭店上。
肖淑彦秉公办事,对自己要求严格,对亲人也从不徇私情。她到饭店三年来,从未白吃一顿饭,白喝一次酒。如今的四平饭店,人心振奋,干劲倍增,秩序井然,服务质量大提高。三年来连年盈利。1980年以来,先后被评为省、地、市财贸系统标兵,荣立一等功,被评为全省最佳商店。肖淑彦被授予市、地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
(编自《中国财贸报》)(附图片)
右为肖淑彦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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