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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把权利和义务对立起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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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6-14
第3版()
专栏:大家都来讨论宪法修改草案

不能把权利和义务对立起来
河北栾城县税务局 张梦贵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不可分离。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有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宪法修改草案的这一规定,我完全拥护。
所谓公民的权利,就是在国家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下,人民所享受的一切权利。所谓公民的义务,就是指法律上的责任,人人要遵纪守法,遵守宪法和政府法令。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不可分离。
我们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政府所颁布的一切法律命令,是为了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每个公民为国家为人民多作贡献,这是应尽的光荣义务,也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应享有的基本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有些人把权利与义务对立起来,只向党和国家要权利,而不尽义务。有的人离开宪法和法律原则,搞无政府主义,妨碍安定团结;有的人,甚至损大公肥小私,不顾国家、集体的利益,不体谅国家的苦衷单纯强调个人利益等,都是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表现,是与宪法的精神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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