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阅读
  • 0回复

“鞭靴不已,必及金玉!”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6-14
第8版()
专栏:

“鞭靴不已,必及金玉!”
刘春生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枉法,危害极大,宜乎从严惩处。这一点,不要说在人民当家作主的今天,理应如此;就是在古代,封建统治者在法律条文上也规定得很厉害:官吏收受贿赂,布帛之类的东西一尺“笞(鞭、杖)四十”;主管官员受财枉法,一尺就要打一百杖。然而,由于剥削阶级的本性所决定,古代索贿受贿之风连绵不绝,这类法律在一般情况下不过是一纸空文,正象老百姓所揭露的:“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
但是,即使在古代,官吏仍有清浊之分,居官廉洁的也确有其人。唐德宗时的宰相陆贽就是一个。
陆贽从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长远利益出发,对收受贿赂深恶痛绝。当时,唐德宗本人便是对“贡献”贪得无厌的人,陆贽多次极言直谏。他自己则身体力行,对于各地送给他的“礼物”,一概拒绝。昏愚的唐德宗不仅不听劝阻,反而传话给陆贽:“你廉洁得太过分了。各道的馈赠,你一皆拒绝,这样恐怕于情理不通。象鞭、靴之类的东西,受亦无伤。”这大概是上级劝下级徇私情受贿赂的一个古代的显例。但陆贽毫不动摇。他回答时讲了几点理由:第一,一般的官员受贿,都要严格禁止,更何况“居风化之首”的宰相呢!第二,受贿之例一开,必然要由小及大:“鞭靴不已,必及金玉!”事情总是由小到大,“涓流不绝,溪壑成灾”,小的贿赂不拒绝,就会导致接受大的贿赂。第三,受贿必然徇私:“已与交私,何能中绝其意!”既然私下收了人家的东西,就难以拒绝人家的请求。陆贽这个意思,也就是后来人们所说的:“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短。”
尽管皇帝直接为陆贽受贿开了“绿灯”,但他坚持认为,对于贿赂,无论大小,应该一律拒绝。他分析说,如果有的收了,有的不收,那么被拒绝的就会另生疑端;只有俱辞不受,才能杜绝贿赂,排除一切嫌疑。
当然,在封建统治阶级中,象陆贽这样具有远见卓识的政治家,毕竟极少。在今天,我们的国家干部——人民的勤务员,自然更应该清正廉明、一尘不染。事实上这样的好干部也是愈来愈多了。但是,有愧于古人、更有愧今人的,也大有人在。愿那些还没有领悟防微杜渐的重要,以为一盒烟、一瓶酒“受亦无伤”的同志,想一想“鞭靴不已,必及金玉”的道理,学一学陆贽的“一皆拒绝”吧!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