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阅读
  • 0回复

康有为对戊戌奏稿的改篡及其原因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6-15
第5版()
专栏:

康有为对戊戌奏稿的改篡及其原因
孔祥吉
康有为的戊戌奏疏是研究百日维新史的第一手资料。宣统辛亥(1911年)五月,康的弟子麦仲华经“累年搜辑抄存”,辑录出版了《戊戌奏稿》。(以下简称《奏稿》)多年来,史学界研究戊戌变法和康有为的思想,主要依据此书。七十年代初期,台湾学者黄彰健根据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馆编辑的《戊戌变法档案史料》(1958年中华书局版)等资料,对《奏稿》进行辨伪,他编写出的《康有为戊戌真奏议》很有价值。之后,汤志钧同志撰写了《戊戌奏稿辑目》,正确指出了“麦氏所辑,内容既有串易,辑目亦不完备”。但由于接触的档案有限,有些论断难免失误。
近年来,随着对清宫文书档案研究的深入,先后发现了《杰士上书汇录》、《日本变政考》、《波兰分灭记》、《列国政要比较表》等康有为著作的手写原本,以及他代别人草拟的许多奏折。尤其是《杰士上书汇录》一书,原原本本地抄录了康有为从戊戌正月到七月十三日呈递给光绪皇帝的18件奏折,这不仅为我们研究戊戌变法史提供了极为珍贵的新鲜史料,而且可使许多问题得到澄清。
麦仲华在《奏稿》的《凡例》中指出:“戊戌数月间,先生(康有为)手撰奏折都六十三首,一代变法之大略在焉。亦有代作者。”参酌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光绪二十四年军机处档案和《杰士上书汇录》等资料,麦仲华所说数字大体可信。而《奏稿》所辑仅有奏疏17篇、进呈编书序5篇和补录奏疏3篇,加在一起也不过25篇,相当于康有为戊戌期间所上奏疏的三分之一强。参照档案,检讨异同,就不难发现《奏稿》在许多地方有原则性的改篡,不能反映维新派在变法时期的政治主张。这些重要的改篡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其一,康有为在《奏稿》中加进了“制定宪法,立行立宪”的内容。
颁布宪法,实行君主立宪政体,这并非百日维新时康有为的政治主张,而是他们在变法失败之后亡命日本的数年中才提出来的政治口号。《奏稿》中所谓“商榷新政,草定宪法”,“采外国之良规,引宪法之公议”云云,在原折中均无只字提及,显然是后来新增添的内容。
其二,康有为在《奏稿》中将维新派的政治纲领由开制度局改为开国会。
清代文书档案中大量材料说明,康有为等人在戊戌变法时期的政治纲领是竭尽一切努力,开制度局于宫中,“拔通才以济时艰”。(《波兰分灭记》卷7)康接二连三地上书清廷,敦促光绪“尽快开之”,认为“制度局不开,琐碎拾遗,终无当也。”(《康南海自编年谱》)早在戊戌二月初八日,康即代宋伯鲁草折请设议政处,之后又为其他人草折请开懋勤殿,机构名称虽不断变化,但主旨始终未改,即由康梁等所谓“通才”主持新政。在所有戊戌年档案中,康有为没有一处提及要开国会,相反,他认为:“惟中国风气未开,内外大小多未通达中外之故,惟有乾纲独断,以君权雷厉风行。但当妙选通才,以备顾问。”(《日本变政考》卷1)这才是康的真实主张。
其三,康有为在《奏稿》中极力掩饰他尊崇君权的思想。戊戌变法是在顽固派百般反对阻挠的情况下进行的,康梁等人在戊戌闰三月策动的第二次公车上书中,即明确表示拥护君权,力主“令天下人知君臣父子之纲,家知孝悌忠信之义。”(梁启超等八百多名广东举人《公呈》)在《杰士上书汇录》中,康有为多次提到君权乃“雷霆万钧之力,势之所发,罔不披靡。如牧者之驱群羊,东西惟鞭所指,惟皇上自断之,自审之。”但是,在《奏稿》中这些露骨的称颂君权的言词被尽行删除,而代之以“人民虽卑,亦天之子”,“信仰自由,为宪法大义”之类的观点,篡改之迹,昭然可见。
康有为为什么要对戊戌变法时的奏稿,进行重大改易呢?这与当时国内政治斗争形势密切相关。
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中法战争之后,随着洋务运动的日趋破产和民族资本主义的蓬勃发展,一些先进的思想家已认识到,在学习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同时,也必须对中国的封建主义的上层建筑进行变革。郑观应等人就直接提出了实现君主立宪政体的要求。甲午战争惨败使民族危机空前严重,改革封建专制政体的呼声愈加强烈。康有为在《公车上书》和《上清帝第三书》中一再提出,要清政府“略分府县,约十万户而举一人,不论已仕未仕,皆得充选。因而汉制,名曰议郎”,凡遇重大事情“皆令会议,三占从二”,这些“议郎”可以“上驳诏书,下达民词”。(《康南海书牍》卷上)康所主张建立的类似国会性质的机构,具有立法机关的权力,显然,这种政治主张是在郑观应等人思想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而提出的。
但是,当百日维新的变法高潮汹涌澎湃到来之时,康有为地位骤变,由一个无足轻重的人物成为新政要员,光绪的破格召见使他知道了皇帝的变法决心,尤其是光绪对维新派言听计从,使康有为等人把变法希望全部寄托在皇帝身上。加之守旧大臣盈朝,仇视新政,其势汹汹,因此,康放弃原来的政治主张,由原先主张兴民权一变而为“以君权雷厉风行”;由原来主张“设议院以通下情”(《上清帝第五书》)改为开制度局于宫中“以参酌新政”。(《杰士上书汇录》)
康有为的这种转变,从客观上来讲,也是因为顽固派在政治上占绝对优势,为减少新政阻力,从斗争策略上考虑不得不如此。如梁启超所云“其言实施政策,则注重君权。以为中国积数千年之习惯……苟得贤君相,因而用之,风行雷厉”(梁启超:《康有为传》),必能事半功倍。梁认为康是“以君主之法,行民权之意”,是有几分道理的。从主观上讲,康梁等在当时尚不能完全冲破传统思想的束缚,没有勇气“与众违异,妄招攻击”,于是放弃原来的政治主张。
戊戌政变发生后,康梁逃亡海外。那时,革命风潮迅猛异常,而康有为等人却顽固地坚持保皇立场,日益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一方面,他们要同清廷中昏庸腐朽的顽固派作斗争,敦促君主立宪的早日实行;另一方面,又要同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派较量,力图以立宪取代革命。特别是随着革命高潮的迅速到来,革命派与立宪派之间矛盾日趋尖锐,论战更加激烈。孙中山接连发表了《驳保皇报书》、《敬告同乡书》等重要文章,将康梁的保皇面目揭露得淋漓尽致,使其在政治上陷于被动不堪的境地。尤其是革命派批评康梁戊戌时即反对兴民权,不主开国会,刺到他们的痛处,于是,在1911年出版《奏稿》时,增加了召开国会、立行立宪、限制君权之类的内容,一则可以回击革命派的攻击,以求摆脱政治上的困境,二则可以敦促清廷,尽快实行立宪。故《奏稿》中的许多折子所反映的大都是康梁流亡日本时的政治主张。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