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阅读
  • 0回复

国务院批准武汉合肥南宁城市规划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6-16
第4版()
专栏:

国务院批准武汉合肥南宁城市规划
国务院在三个城市规划的复函中指出:武汉已经形成一个特大城市,今后必须严格控制城市人口和用地规模,不再在市区或近郊安排新建、扩建项目;合肥市要按照总体规划合理改造和建设,不要再发展需水量大、对城市污染严重的工业;南宁市建设要力求体现民族特点,不在市区内进行大的新建、扩建
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 国务院最近批准了武汉、合肥、南宁三个城市的总体规划,原则同意这三个规划中所提出的城市性质、规模和布局。
国务院在批准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复函中指出:武汉是湖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又是我国重要的水陆交通枢纽和工业城市,已经形成一个特大城市。今后必须严格控制城市人口和用地规模,不再在市区或近郊安排新建、扩建项目。城市布局应在现已形成的市区分布的基础上,从调整的方针出发,按分片配套的原则进行。武汉夏季气候炎热,要加强城市绿化工作。要重视对长江航运优势的开发利用,加强天然湖泊水体保护,以利调节地面径流和生态环境的平衡。东湖自然风景区要划定范围,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陆域和水面,切实防治水质污染。
国务院在批准合肥市和南宁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复函中指出:合肥市要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进行合理的改造和建设,不要再发展需水量大、对城市污染严重的工业。在老城内不要集中过多的大型公共建筑,以改善市中心交通拥挤的状况。南宁市的建设要力求体现民族特点。工业发展应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在现有基础上进行调整、挖潜、改造,不在市区内进行大的新建、扩建。城市总体布局要根据现状和地形情况,注意分片紧凑发展,搞好城市的基础设施。
国务院还要求这三个城市都十分重视城市防洪。要采取积极措施,治理工业污染,搞好城市环境保护。三个市都要抓紧编制近期建设的详细规划,根据地方财力,量力而行,安排好近期建设,并加强对城市建设的管理。
国务院在此之前曾批准了唐山、呼和浩特、兰州、长沙和沈阳市的总体规划。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