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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债务 让遗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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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6-18
第1版()
专栏:精神文明赞

争债务 让遗产
辽阳市西马峰公社社员郑连明,兄妹六人。大哥郑连元是黑龙江省伊春铅锌矿的干部,三哥郑连岐是八一电影制片厂车间主任,姐姐郑连芝在桂林工作,二哥郑连方是辽阳第一建筑公司的干部。郑连明和父亲、母亲、五弟郑连志在一起生活。
前年五月,父亲因病去世,欠了1,000多元债务。哥几个在一起议论时,大哥说:“我一直在外边,没侍奉到老人,这回我把带回的600元都留下。”姐姐掏出700元放到炕上说:“这不行,大哥生活不宽裕,得少拿,这是我的。”三哥说:“你们不能拿那么多,咱们都得摊点儿。”谁都不肯少拿。最后,互相“让步”,1,000元的债务,由三个哥哥和姐姐分担。
父亲在世时盖了三间房,是三个哥哥在家时盖的。郑连明、郑连志小哥俩觉得过意不去,便提出了遗产问题……。二哥郑连方说:“你俩小,老人的遗产应该给你们。这是咱们兄弟的情份。”房产由在家的哥俩继承。
兄妹六人之间,互相关怀,亲切和睦。妯娌又是怎样呢?今年春天,连明、连志小哥俩要把三间旧房翻六间新房,一商议钱不凑手。五媳妇罗军,四媳妇王凤君把各自的1,000多元拿出来交给了婆婆,准备用在翻盖新房上。
(新华社沈阳6月1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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