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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学校 义不容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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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6-18
第1版()
专栏:短评

保护学校 义不容辞
本报刊登的湖南零陵地区教育局、广西河池地区教育局的两封来信,反映了农村中小学遭受破坏的严重情况,实在令人痛心。哄抢学校财产,扰乱教学秩序,打骂人民教师,侵占教学基地,都是违背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是社会主义法制所不容许的。可是,类似的现象在有些地方长期得不到制止,而且愈演愈烈。人们不禁要问,那里的党委和政府为什么对此无动于衷,这样软弱无力?
发展农村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建设农村地区的物质文明,改善和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同样离不开科学文化,离不开发展教育。因此,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对于当地的教育事业,负有保护、发展、扶助和管理的责任。哪个地方的教育事业得不到发展,那里的党政领导负有第一位的责任。哪个地方的教育事业受到摧残,那里的领导就是没有尽到职责。河池地区出现的严重情况,充分说明了这个道理。我们有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平时对教育工作就不关心,侵害学校的严重情况发生后,也只是轻描淡写地批几句“商量一下”、“研究解决”,并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如此层层照转照发,当然只能是令出不行,屡禁不止!大量事实证明,只要党政领导部门真正对群众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那里的农村教育就兴旺发达,即使出现少数人破坏学校的行为,也是不难通过教育和行政手段,及时加以处理的。
据了解,由于有关领导部门的干预,新田县和河池地区的问题正在处理中。这当然是好事。人们欢迎之余,正等待着他们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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