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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社会经济生活 第五章 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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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6-18
第5版()
专栏: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常识读本

第一部分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社会经济生活
第五章 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
第二节 社会主义再生产和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
马克思说:“一个社会不能停止消费,同样,它也不能停止生产。因此,每一个社会生产过程,从经常的联系和它不断更新来看,同时也就是再生产过程。”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生活就是在再生产过程中得到发展的。因此,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的特点可以从社会主义再生产的分析中得到说明。
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取决于再生产的状况
任何社会都要进行再生产,在前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们控制自然的能力还比较软弱,生产关系为生产力发展提供的余地还比较狭小,所以再生产的发展是缓慢的,生产扩大的幅度很有限,大体上只能在原有的规模上重复。这就是说,前资本主义社会再生产的特征是简单再生产。在这种再生产条件下,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也只能是很缓慢的。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近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们控制自然的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生产关系也为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较大的余地,所以在再生产中除了可以维持原有的规模以外,还有较多的人力和物力。在资本家要竭力攫取利润这一动机推动下,加上资本家之间相互竞争的压力,维持简单再生产后较多的人力物力就会有相当的一部分用来扩大生产规模。这就是说,资本主义再生产是以扩大再生产为特征的。在这种再生产条件下,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是很快的。
社会主义社会是迄今为止人类历史发展的最高阶段。它可以调动起广大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不断地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全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社会有计划地进行扩大再生产。在这种再生产条件下,不仅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速度很高,而且它的内容必然日益丰富、日益完善。
总起来说,不管各种不同的社会制度下的再生产有何种特点,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总是取决于再生产的状况。再生产的性质决定着社会经济生活的性质,再生产的规模和速度制约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规模和速度。
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的物质源泉
生产过程的结果总是产生出一定的产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这个产品总量从实物上可以分为三部分:第一,补偿生产中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第二,用以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生活资料;第三,扣除上述两项之后的剩余部分。第二第三部分合在一起是劳动者在一定时期内花费的劳动所创造的产品。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决定于这部分产品的总量、增长速度及其内部构成。
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再生产的发展之所以缓慢,就生产过程的结果来说,是因为每年的产品在补偿生产消耗以后,除了满足剥削阶级的寄生性消费,只能勉强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几乎没有什么剩余,如遇到较大的天灾人祸,生产中消耗的产品得不到完全的补偿,劳动者所需用的生活资料不足,劳动力便只有在萎缩的情况下实现再生产,劳动者的人数甚至还会减少。
资本主义社会之所以能以扩大再生产为特征,就是因为扣除补偿生产消耗以后,劳动者所创造的产品增多了,除了为维持劳动者的生存和满足资本家奢侈生活需要以外,还有相当大一部分剩余可以用来扩大再生产。
但是,资本家为了更多地榨取剩余价值总要从两方面下手,一方面千方百计地压低劳动者的工资,这就使得广大群众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相对狭小;另一方面尽量扩大再生产,并且常常在生产已经远远超过市场需要的情况下还在继续扩大。
这两个方面的发展就使资本主义的经济生活陷入困境,即生产和消费的矛盾日益尖锐,周期性地爆发经济危机。资本主义的再生产就是在周期性地爆发经济危机的条件下进行的。因而它不可能保证社会生产的持续增长,也不能保证劳动者有一个稳定的生活条件,经常有为数不少的工人处于失业或半失业状态。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由于下列原因,劳动者在一定时期(例如一年)内所创造的产品会大大增加:第一,劳动者成为生产的主人,他们可以发挥出巨大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二,国民经济可以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能够消除资本主义再生产所固有的矛盾;第三,生产技术的发展已经没有私有制条件下所不可避免的那些社会限制。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不仅劳动者所创造的产品增多了,而且它的分配情况也发生了变化。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需要,因而劳动者取得的劳动报酬已不是越少越好。在增加生存资料外,他们所需要的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也都在逐渐增加。但是在一定时间内扣除了生产中的物质消耗和劳动者生活消费后,可以用于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生活水平和用于扩大再生产的产品,仍可不断增加。同时,由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消灭,社会消费中不再包括剥削阶级的奢侈浪费。上述这些变化会引起两个结果:第一,积累的源泉扩大了,生产投资就会随之增加,生产就有可能发展得更快;第二,可以继续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积累和消费互为因果、互相促进
社会主义社会里,劳动者在一定时期(例如一年)内所创造的产品,可以分做用于扩大再生产的积累部分和用于社会公共消费与劳动者个人生活的消费部分,这两部分互为因果、互相促进。适度的积累可以促进生产的发展。生产愈发达,就愈能使劳动群众的个人收入得到逐步提高。劳动群众的个人收入提高了,他们的购买力就随之增长,社会产品也就能够得到更好的实现条件,从而促进生产的不断发展。
可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本身就具有积累和消费互相促进的客观可能性。当然社会主义的积累和消费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是协调的。在劳动者新创造的一定数量的产品中,如果用于积累的部分过多,消费部分就必然过少;如果用于消费的部分过多,积累部分就必然过少。正确地调节积累与消费的比例,调节积累内部和消费内部的比例,是保证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生活正常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
社会主义再生产中两大部类具有平衡发展的趋势
在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即生产社会性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形式之间的矛盾的基础上,个别企业是有组织的,整个社会生产是无政府状态的,这二者之间的矛盾以及生产盲目扩大和广大群众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相对狭小的矛盾日益发展。这就决定了产品的实现始终是资本主义制度无法解决的难题。这个难题的存在表明社会生产两大部类——生产生产资料的第一部类和生产生活资料的第二部类——的发展不可能得到平衡。
在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生活中,两大部类具有平衡发展的趋势。这是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消除了上述资本主义所固有的各种矛盾,从而使产品实现问题在总体上得到了解决。
在社会主义经济生活中,仍然存在着生产和消费的矛盾,不过它和资本主义经济生活中的情形不同。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和消费的矛盾表现为消费不足、生产过剩,这个矛盾的存在成为经济增长的障碍。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和消费之间已经消除了资本主义制度下那种对抗性的矛盾。社会主义生产和消费的矛盾,可以在社会主义制度内部得到解决,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迅速增长。
在社会主义经济生活中,工作中的缺点可能使一部分产品由于不适销对路或质次价高,而滞销积压。不过这种情况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本身并没有必然联系,它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以外的原因造成的。
生产和消费的矛盾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也将会长期存在。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在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和做好商品流通工作。有计划地发展生产和组织流通,不仅可以使生产和消费相互协调,而且可以保证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健康发展。
本章执笔:李成勋 苏崇德
(原载《经济学周报》1982年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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