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阅读
  • 0回复

还欠款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6-19
第2版()
专栏:农村新貌

还欠款
最近,一位农民用大红纸包着500元钱送到广东海康县企水供销社的办公室,他连声道歉:“真对不起国家,拖了这么长时间。”
这位农民是海田公社陈家大队西排二队的生产队长李明光。1974年,企水供销社为了扶持社队发展多种经营,借给这个队500元,用以发展剑麻生产。后来,剑麻全部失收了。这个队是个穷队,没有能力偿还,供销社只得把这笔债“挂”了起来。近两年,生产队实行了生产责任制,这笔款又变成了无头债。去年,这个生产队大力发展农副业生产,社员开始富起来了。这时候,有的社员想起了还欠供销社一笔款。有的人说:“时间这么久了,供销社既不追还,就算了吧!”生产队长李明光认为:以前我们穷得无法还债,现在富了怎能忘了国家?于是,他召开了社员大会,把自己的想法对大家说了,得到了社员们的支持。大伙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仅一个晚上,就把钱凑足了。 陈自强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