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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危不惧英勇保护国家财产 谭冬兰被授予“湖南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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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6-20
第4版()
专栏:

临危不惧英勇保护国家财产
谭冬兰被授予“湖南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本报讯 记者吴兴华报道:湖南省郴县农业银行永春公社营业所出纳谭冬兰,为保卫国家财产,临危不惧,与犯罪分子英勇搏斗,被省妇联授予“湖南省三八红旗手”的光荣称号。
4月5日凌晨,一个犯罪分子破窗潜入永春公社营业所金库企图偷盗现金。住在另一个房间的谭冬兰被惊醒,立即想到金库保险柜里有23,000多元现金。她不顾势单力孤,大喝一声:“哪一个?”同时,一跃而起,向罪犯猛扑过去,压在罪犯身上,双手掐住罪犯的脖子,用嘴咬住罪犯的手臂。罪犯翻过身来,将谭冬兰的脖子掐住,并抽出电工刀朝谭冬兰的颈部连刺三刀。谭冬兰鲜血直流,但毫不畏惧,忍着剧烈疼痛,与罪犯英勇搏斗。当她从罪犯手里抢夺电工刀时,右手三个指头又被刺伤。她竭尽全力,一脚将罪犯踢翻在地,迅速打开房门,冲到室外,大声呼喊:“抓强盗啊!”罪犯惊恐万状,慌忙夺路而逃。这时,住在隔壁营业所的女会计王昔毛被惊醒。谭冬兰不顾鲜血直流,与王昔毛一起追赶罪犯。后想到金库房门未关,才折回营业所。这时,谭冬兰因流血过多,昏倒过去。
地、县公安机关根据谭冬兰提供的情况,经过侦破,于4月10日将罪犯肖圣勤逮捕归案。
谭冬兰负伤住院后,地、县有关领导前去慰问。当地、县领导同志赞扬她舍生忘死保卫国家财产的崇高精神时,她说:
“保护国家财产,是我应尽的职责。”
谭冬兰今年三十岁,1979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表现很好,多次与盗窃国家财产的行为作斗争,1980年曾被评为郴县“金融红旗手”。为了表彰她的这种舍己为公的崇高精神,4月13日,湖南省妇联授予她“湖南省三八红旗手”的光荣称号。4月21日,湖南省妇联作出“关于学习谭冬兰同志的决定”,号召全省广大妇女干部和群众向谭冬兰同志学习,勇于同侵吞、抢劫、偷盗国家和集体财产的犯罪分子和犯罪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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