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阅读
  • 0回复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不能有名无实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6-21
第3版()
专栏:大家都来讨论宪法修改草案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不能有名无实
江苏启东县人大常委办公室 陈明山
对于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宪法修改草案做了明确规定。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地方人大常委会远远不能尽到自己的职责。我县的情况就是这样。县人大常委会有5名正副主任,有的是兼职,有的是病号,唯一办事机构是办公室,只有我和另外一个同志,我还兼其他工作,实际只有一位同志值班,很难开展工作。为了充分发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作用,我建议,必须规定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若干专门机构,至少也要配备若干专职人员。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