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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工作一定要达到高质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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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6-22
第5版()
专栏:

人口普查工作一定要达到高质量
李成瑞
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有关国情国力的大规模的社会调查。它的目的在于取得我国人口分布及其经济、社会构成的资料,作为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制定人口政策和规划的依据。要达到这个目的,必须使人口普查资料具有足够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或者说,人口普查必须达到高质量的要求。质量问题是人口普查工作的核心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指示》中指出:“各项工作必须保证质量”;“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总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周密的安排,围绕提高人口普查资料的准确程度这个中心,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那么,在人口普查工作中,有哪些方面可能发生差错?怎样实行质量控制?怎样以提高质量为中心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这是每个人口普查工作者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也是各方人士所关心的问题。根据各地人口普查试点经验,对这个问题提出一些意见,供大家参考。一
我们要求提高人口普查资料的准确程度,也就是要求千方百计降低人口普查资料的差错率。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先考察一下人口普查各个阶段工作中差错发生的可能性和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人口普查工作总的说来分为两个大的段落:第一是普查登记,即普查资料的搜集;第二是数据处理,即通过手工计算和电子计算机的运算,对普查资料进行整理,得出人口普查的结果。
普查登记是整个工作的基础。登记的内容准确,才有可能使最后的资料准确。如果普查登记差错很多,不论数据整理工作做得多么准确,也不可能得出正确的结果。我们把登记中的差错叫做原生性的差错。消灭原生性差错是人口普查中最重要的一项任务。我们必须动员广大群众和广大干部作最大的努力来完成这个任务。
在普查数据整理过程中,也会发生一些新的差错。我们把这些差错叫做再生性差错。数据整理又包括四个阶段:一、对人口普查的主要数字(人口总数、性别、民族、文化程度等)用手工方法进行汇总;二、对人口普查的全部登记资料进行编码,即把普查登记中的全部信息转换为电子计算机可以“认识”的代码;三、把这些代码录入电子计算机;四、用电子计算机对录入的资料进行逻辑检查,并进行运算和制表。在数据整理的这四个阶段中,每个阶段都可能发生一些差错。减少这些再生性差错,比之减少原生性差错,相对说来是比较容易些,因为对数据的整理是依靠专业人员集中在室内作业,不象普查登记那样是一个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广泛的社会活动。但是,我们对于编码、录入和电子计算机运算这样一些工作还缺乏经验,而且这些工作集中到县和省进行,工作量很大,环节较多,因而产生差错的可能性也较多。有些地方试点中编码和录入的差错不少,有的地方编码的差错率超过了登记的差错率。因此,如何减少再生性差错,是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的一个重要的新课题。
我们弄清了人口普查各阶段的差错发生的情况,就能够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降低各阶段工作的差错率,提高各阶段工作的质量。二
要保证人口普查的高质量,必须对各阶段的工作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根据各地试点的经验,人口普查的质量控制,要按照“依靠群众,明确责任,步步把关,短线反馈”的原则来进行。
(一)建立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应当是本地区人口普查工作质量的全面负责人。各级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应当是本地区人口普查质量控制工作实际执行的负责人。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应当成立质量控制组,协助领导抓好质量控制的各项业务工作。在各级人口普查机构的领导下,要使得全国400多万名普查员,100多万名普查指导员,10万多名编码员,4,000多名录入员,1,000多名电子计算机工作人员,都能明确自己在质量要求方面应负的责任,都来积极参加质量控制工作,各负其责,一丝不苟,力争把差错消灭在基层和工作现场。
(二)建立各个阶段工作的复查制度。一个普查区的普查登记完毕后,普查指导员应当及时地组织普查员进行复查,包括自查、议查、互查。首先,由普查员进行自查。其次,可以请当地的老住户,群众积极分子一起,对户数、人数、性别等进行议查。再次,普查指导员还要组织普查员按专项分组,对登记表进行复查(如有的组专门负责查有无漏填或重圈,有的组专门负责查性别、年龄、婚姻状况、生育状况是否有矛盾)。在复查中,要运用事前规定的人工逻辑检查规则,进行检查,发现差错,经过核实,予以改正。手工汇总、编码、数据录入等工作,同样要采取必要的方法进行复查。根据试点材料,经过复查可以消灭本阶段工作差错的50%—85%。这说明复查工作对于降低差错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建立各个阶段工作的验收制度。每个阶段的工作复查完毕后,要在上级干部的主持下,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允许差错率的最高限度)和简易可行的方法,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才能将资料交付下一阶段进行继续处理。质量验收的标准,应当既是严格的、先进的,又是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既考虑到使用资料者的需要,又考虑到普查工作力量的可能。验收工作应当集中力量放在基层普查区(生产大队、居民委员会),发现登记质量不合格的,要重新进行核查校正,必要时返工重做,直至达到规定的标准。这样及时发现差错、及时改正差错的方法,符合短线反馈的原则,有利于把差错消灭在基层和工作现场。有了层层验收的制度,就可以把质量责任制落到实处。
(四)充分发挥电子计算机的功能来减少差错。在数据录入过程中,可以利用录入设备所具有的“智能终端”的功能,对某些项目的录入实行质量把关(如对不合要求的录入数据自动发出警号等)。在录入完毕后,要利用电子计算机按照逻辑检查规则(如配偶双方性别必须相反,填行业、职业的人口不同时填未在业)和严密的编辑程序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校正。这里的重要问题,在于如何规定科学的、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逻辑检查规则和机器校正方法。我国这次人口普查中初步拟订的逻辑检查规则,已经经过试点作了若干改进。今年年底,还要经过较大范围的试用,证明它的高度合理性以后,再正式投入全面使用。
这里还要说明,对于普查登记工作,除了在登记过程中实行质量控制以外,还要在登记完毕以后,由各省人口普查机构,按照科学的方法抽出少量样本,由县级以上机构派出水平较高的、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深入样本的现场进行调查核对,以便对全国和各省、市、自治区普查登记的质量作出评价。三
要保证人口普查的高质量,必须以提高人口普查资料的准确程度为中心,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一)滚雪球式的层层试点。首先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主持,在江苏省无锡市和无锡县进行试点;然后由29个省、市、自治区分别进行试点;再由200多个地区级单位和2,000多个县级单位进行试点。通过四级试点,不仅检验了人口普查办法(在办法公布前进行的全国性试点和省级试点),而且取得了人口普查各阶段工作的实践经验,锻炼了大批干部,使他们学会了普查工作的本领(包括运用电子计算机处理普查数据的本领)。这就为提高人口普查质量提供了良好条件。在四级试点中,每一级试点完毕后,都要总结经验,检查质量,分析发生差错的原因,提出减少差错的措施,实行质量反馈,从而使下一轮试点把质量进一步提高。最后,把县级试点保证质量的经验推广到全面普查中去。
(二)普遍整顿户口。我国的户口管理制度,是经常性人口统计的基础,也是人口普查的基础。为了高质量完成这次人口普查,各省、市、自治区对户口管理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整顿,基本上摸清了当地居住人口的状况。在整顿户口的基础上,编制了各个普查区的分户普查底册,这就为人口普查登记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同时我们又强调在普查登记中必须逐户逐人逐项询问,户口本只能作为参考,不能照抄,以使普查资料更加准确。
以上两项工作,都是人口普查的先行步骤,是保证普查质量的重要条件。
(三)全面发动群众。要取得可靠的人口普查资料,必须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使十亿人民都能了解人口普查是同他们的根本利益一致的,从而自觉地如实申报。对于各户的申报人还要着重地进行宣传教育,使他们具体了解申报内容,做好申报准备,以保证申报的准确性。
(四)组织、训练和管理好普查的专业队伍。要在各级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在短时间内组织起普查、编码、录入三支队伍。这三支队伍的成员,要按照规定的条件严格挑选,认真训练。在工作期间要抓紧思想教育、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使他们能以高度的责任心,集中精力,高质量地完成自己的任务。
(五)认真做好普查登记和数据整理工作。不论普查登记、手工汇总、编码、数据的录入和处理工作,都要按照“稳、准、全”的要求办事。有了稳,才能准,才能全。在准和全的基础上适当求快。如果片面求快,就会欲速不达。
(六)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要在保证完成普查任务和节约办普查的原则下,做好各项后勤工作。诸如人口普查经费的拨付,普查文件和表格的印刷、分发和回收,包装物料和装订材料的购置和分配,表格的运送、存放和管理,资料库的建设和编码录入场所的提供,所有这些工作都必须及时做好。任何一个环节上的疏忽,都可能影响普查的质量。一定要保证普查资料的安全,决不能使千辛万苦得来的资料遭受损失。
党政加强领导是保证人口普查达到高质量的关键。我国的人口普查,不是单纯依靠少数专业人员孤军奋战,必须在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各方面的力量通力合作。我们要把广大群众的力量和专业人员的力量结合起来,把广泛的政治动员和严密的组织工作结合起来。鉴于人口普查是一个多工种、多工序、相互平行和交叉的复杂的工作,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的工作规划和工作流程图,使各方面的工作能够有计划有秩序地、协调一致地进行,以保证高质量地按时完成人口普查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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