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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计划经济的几点认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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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6-22
第5版()
专栏:

对计划经济的几点认识
王积业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明确指出:“必须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同时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这是对我国三十二年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为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指明了正确的方向。这里,我想着重谈谈对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几点粗浅认识。
计划经济,首先指的是国家实行的经济管理制度。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经济制度,不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而决定于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特别是生产资料占有形式。没有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就谈不上实行计划经济制度。实行计划经济,是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必然要求,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和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发展,又有赖于计划经济制度的加强和完善。
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是有计划安排的,所以人们之间的经济关系不再是盲目自发地形成,而是有计划地形成的。由于这种有计划的经济关系在我国经济生活中是主要的和主导的,因此我们说,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国家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制度。
计划经济,指的也是社会的经济活动。
这里,计划经济指的是社会主义社会扩大再生产,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各个环节的整个经济运动过程,都是有计划进行的。由于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国民经济的大部分活动还要通过商品货币关系来实现。那末,可不可以把这部分经济活动叫做商品经济呢?我以为是可以的。近几年经济理论界关于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还是商品经济或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讨论,分歧点并不在这里。争论的焦点是,商品经济或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能否概括社会主义经济活动的本质方面,整个社会主义经济可不可以叫做商品经济或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我认为,商品经济或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说明不了社会主义经济活动中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是怎样结合的。尽管生产资料是商品,但劳动力并不是商品,所以用商品经济原则解决不了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如何结合这个社会主义经济中最本质的问题。这就说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是计划经济,不是商品经济或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需要指出,我国的计划经济,同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生产资料归全社会占有,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的共产主义社会的计划经济相比,在原则上是相同的,但是有很大差别。
第一,实行计划经济的广度和深度不同。我国的生产社会化程度和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都低于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我们对社会生产尤其是对社会需要的了解,往往很不全面,也不十分准确,只能对全民所有制经济的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需要以及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某些产品,实行计划安排。如果脱离实际地去硬行扩大计划管理范围,管得很宽很细,历史经验证明,往往事与愿违,效果不好。
第二,实行计划经济的形式不同。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还是谋生手段,付出的劳动与劳动报酬直接挂钩,“通行的是商品等价物的交换中也通行的同一原则,即一种形式的一定量的劳动可以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1页)在不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的条件下,马克思设想的这种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仅仅限于个人消费资料,并且采取劳动直接计算的形式。而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由于还存在商品和货币,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就不仅适用于个人消费品的生产和分配,同样也适用于生产资料的生产和分配,而且又是采取货币(价值)形态实现的。在价格同价值经常发生背离的情况下,运用货币(价值)形态反映社会劳动量就不可能是很准确的,与此相关,对经济增长速度和重大比例关系的计算,也不可能是十分准确的。这不能不给计划经济管理带来某些困难。
第三,实行计划经济的物资力量不同。实行计划经济要拥有足够的物资,特别是要有充裕的物资储备,用以调节经济发展中可能出现的比例不协调。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够高,人口又多,国家还难以拥有充裕的物资储备,再加上其他原因,以致有些年份经济计划被迫留有缺口,物资供应相当紧张。在这样的情况下,实现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异常艰巨,局部的比例关系失调甚至难以避免。但是全局的经济结构性失调,则应当竭力避免。条件之一就是坚持计划留有余地而不要留有缺口。同时,也应该看到,在我国经济生活中,浪费大,潜力也大。而我们对发展经济的潜力,有的计算不准,有的计算不到,有的难以预料,从而往往会出现这种情况:在计划安排上留有缺口的,由于改善经营管理,挖掘出生产潜力,缺口随之消失;在计划安排上未留缺口的,由于种种原因又出现了缺口。这就说明,我国的经济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也允许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进行必要的调整。当然这种调整不应该是全局性的,也不应该是频繁的。
社会主义经济中存在着的商品经济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又有哪些区别呢?
第一,商品经济从来附属并服务于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制度。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空前发达,是雇佣劳动制度的普遍形态。这里具有决定意义的是劳动力成为商品。资本家生产商品,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从劳动力这个特殊商品中榨取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商品经济,不是这样。它是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服务的。离开以至冲击、破坏计划经济的商品经济,国家要进行干预,通过有关政策加以限制。这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商品经济,要服从于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的需要,服务于加强经济核算和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服务于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第二,最能反映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特点的,是劳动力成为商品,从而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也通过劳动力买卖来实现。这样,商品的范围较之其他任何社会形态都无可比拟地扩大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其范围同资本主义商品相比,要狭窄得多,最主要的是劳动力不再是商品。对于这一点,无论如何是不能忽视的。
当代垄断资产阶级国家也实行某种“经济计划”,但它同社会主义国家的计划管理根本不同。那是资产阶级国家干预经济的一种形式,并不是统一的国民经济计划,因为“资产阶级社会的症结正是在于,对生产自始就不存在有意识的社会调节”。(《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69页)
第三,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是盲目的、无政府状态的,劳动力的买卖,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完全由价值规律来支配。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决不是通过劳动力买卖进行的,它是根据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和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国民经济的要求,通过国家计划实现的。
正是由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有上述重大区别,所以,它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把加强国家计划指导同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正确结合起来,这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商品经济不够发达的国家,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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