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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胜良利用职权盗卖水泥贪污巨款 海丰县公安局依法将他逮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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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6-24
第1版()
专栏:

李胜良利用职权盗卖水泥贪污巨款
海丰县公安局依法将他逮捕
本报讯 通讯员舒瑜报道:广东省南告电站工程指挥部供应科长李胜良,几年来盗卖大量水泥,从中贪污,仅被公安机关查获的赃款就达16.6万多元,还有电视机、收录机、手表、尼龙布等一大批赃物。最近,海丰县公安局依法将李胜良逮捕。
李胜良身为共产党员和国家干部,竟不顾党纪国法,利用职权盗卖大量水泥,以饱私囊。去年5月,李胜良卖给海丰县汕尾人民银行办事处1,250吨水泥,并规定条件:每吨水泥出厂价加上装卸费约70元,但向买方索价140元。仅此一项,李胜良就从中贪污95,626.20元。1981年初,李胜良卖给汕尾交电公司一批水泥,以索取“差价”为名,贪污3,500元;1981年3月,卖给海丰县电影公司某人水泥125吨,贪污8,750元;1981年夏,卖给鹅埠公社供销社水泥500吨,贪污25,000元。据初步调查,李胜良仅以勒索水泥“差价”的手法,贪污就达16万余元。
李胜良以手中掌握的水泥为诱饵,规定:购买他批给的水泥,每购9吨,除付价款外,还必须送给他一部彩色电视机。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李胜良利用“批水泥指标”共捞到41部电视机,其中彩色电视机36部。
李胜良为实现盗卖水泥、从中贪污的目的,对有关干部大肆行贿、腐蚀。据初步调查,近年来,李胜良为某些部门的干部“代买”或“赠送”电视机、收录机、手表等大批“进口物资”(其中电视机就有30多部),用少收款的办法进行贿赂。
李胜良为了逃避检查,以各种手法转移赃款。他化名“伍小妮”将6万多元赃款存入银行,另用12个假名分立账户在某公社信用社存入赃款13,000元。他利用一些亲戚,分散、窝藏3万多元赃款。李胜良还用套汇的非法手段,将39,300元港币存入香港的银行。
目前,汕头地区及海丰县司法部门正进一步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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