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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发展集体企业 洪湖县较好地解决城镇就业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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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6-25
第2版()
专栏:

因地制宜发展集体企业
洪湖县较好地解决城镇就业问题
本报讯 湖北省洪湖县从本地实际出发发展集体企业,1979年以来,已安置城镇待业人员13,300人,占应安置数的88.7%,其中在镇、社集体企业就业的占77.8%。
党的三中全会后,中共洪湖县委从搞活经济入手,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和传统手工艺,大力发展集体企业,广辟就业门路,主要做法有:
利用本地河湖港汊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全县新办和扩建了芦苇场、渔场、殖莲场21个,先后安置950多人。
利用洪湖丰富的农、副、水产资源,发展了羽绒、贝雕、草编、柳编等14个外贸产品加工企业和38个农副产品加工厂,安置2,389人。
发展传统手工艺品,如地毯、羽毛扇、汉绣、筷子、工艺鞋、丝织等,安置2,100人。 夏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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