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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劳动制度的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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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6-25
第5版()
专栏:

苏州市劳动制度的改革
齐翔延
苏州市在全国是属于劳动就业问题解决得较好的城市之一。全市人口55.1万,就业人数达35.4万,占总人口的64.2%。目前,全市高中毕业生当年即可安排就业。初中毕业生,经过二年培训,也可以就业。全部社会新增劳动力,基本都可以吸收到各行业中从事劳动。
苏州劳动就业问题解决得比较好,有几个方面的因素。首先,也是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生产事业的迅速发展。1981年工业总产值比解放初增长54倍多,比1978年提高37%。轻工业比重1981年达64.89%。同时又恢复和建设手工业、手工艺基地,发展了270多个手工行业,可以吸收大量劳动力。其次,苏州市集体经济发展很快,这很有利于解决就业问题。第三,苏州市的职业教育办得好,他们坚持按社会需要进行培训,为就业创造条件。第四,苏州市对于劳动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使劳动就业渠道畅通。
本文着重评介苏州劳动制度的改革及其意义。
近年来,苏州市冲破了种种阻力,对于招工制度进行了不断的改革,逐步形成了一套切实可行、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有利于四化建设的招工办法。概括来讲,这种招工制度的主要特点就是:单位可以真正择优录用,个人可以有一定的择业自由。
他们招工的原则是:个人自愿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统一公开招考,单位择优录取,量才分配。
具体的作法是:首先对全部待业人员进行登记,由市劳动部门组织各主管局、各劳动服务公司、各招工单位,根据全市经济发展的需要,共同商订招工办法和各单位招收的名额。全部应招人员都一律参加由劳动局主持的全市统一招工考试。各招工单位提出自己的招收条件(包括政治条件、性别、年龄、学历、身高、视力等要求和录取分数线)。劳动部门再根据各企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和劳动力资源的情况,进行反复核实、协商和调整。最后,逐一确定各单位的招工简章。然后由市劳动局汇齐,统一通告全市,进行公开招工。劳动局通告中写明招工原则、招工范围、招工办法、各单位招工条件、招工名额、所需工种、招工分数线和各单位的待遇等。考试成绩发榜后,待业青年凭全市招工统考成绩通知书或高考成绩通知书(参加高考成绩较好的,也可以高考成绩代替招工考试成绩,招工时可免考),根据自己的条件和志愿,到自己选择好的单位去报名。各招工单位对报名者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在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内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招满为止。在招工的期间里,各招工单位每天公布录取名单。未被录取的待业青年,可以再次选择另一单位去报名,报名的次数不受限制。全部录取结束后,各单位要公布本次招工录取者的基本情况,以便群众监督和有关单位核查,防止搞不正之风。被录取的新工人,一律要经市劳动局审定,由主管局发出试用半年的通知书。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工条件的,经主管局批准予以辞退。试用期满后,凡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单位报主管局审核同意,经市劳动局批准,正式录用。
从1979年至1981年年底,苏州实行公开招工、自愿报名以来,先后共招收了14批(包括招收徒工和培训工)。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了28,900余人。苏州市对于招工制度,年年有所改进,逐步摸索出一套合理的办法,使劳动就业的情况越来越好。
1981年,苏州市招工面宽,134个单位同时招工,量大(招收计划7,040人),时间紧(报名时间5—7天)。结果两个多月即圆满结束了这一工作,招工单位满意,待业青年满意,家长满意。社会上对新的招工制度,普遍反映是比较好的。
苏州市新的招工制度具有许多优越性,有利于逐步克服劳动制度中统包统配、一刀切等办法必然带来的种种弊病。
第一,企业择优录用,就业者有选择职业的一定自由,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使企业提高劳动效率。
旧的“统包统配”发“铁饭碗”的制度,最大的弊病是,招工单位与待业者没有选择的余地,没有主动性,因而也没有积极性。企业对分配来的劳动力不称心,就业者进了单位不安心。新的招工制度给企业以按照生产需要用人的自主权,又适当照顾了待业青年在职业选择上的个人志趣与专长。这就做到了两厢情愿,双方满意。
苏州市自愿报名录取的人员一般都能安心本职工作。据调查,其中80—90%工作积极,进步较快。许多重点工厂企业,录取分数线较高,吸收的青年一般都能适应生产需要,很快掌握技术。这对于保持劳动队伍的稳定,提高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都有重要的意义。实行新招工办法后,一向受人轻视的商业、服务业,两年来也择优招收了数量较多、质量较高、自愿报名的劳动力。
第二,这种办法可以使劳动力的分配在国家的计划指导之下统筹平衡,“统而不死,活而不乱”。
劳动部门不必再背统一分配全部劳动力的大包袱,减少了这项费力而无益的负担,可以把主要力量用于研究党的方针政策,研究如何使我们的劳动制度逐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在新的劳动制度下,劳动部门只需要负责组织就业招工的统一考试,协调平衡各单位的劳动计划,监督政策的贯彻和计划的执行,摆脱了劳力分配中的具体琐碎事务。苏州市要发展传统的丝绸工业和纺织工业,劳动部门通过对报名分数线的调节,切实保证了这两个部门生产发展中劳力增长的需要。这在统包统配时是难以办到的。再如,为了支持市政建设和环境卫生部门,劳动局在政策规定上适当提高工资福利待遇,以吸引青年前去就业,并使劳动队伍保持必要的稳定。这些都对于苏州市产业结构的调整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第三,新的劳动制度鼓励青少年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奋发向上,有利于提高新增职工的素质,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水平。
旧的统包统配制度下,学不学一个样,学多学少一个样,学好学坏一个样。只要混几年,熬到毕业就能分配,熬够了年头就能升级提工资。这种制度严重挫伤了青少年学习文化知识和科学技术的积极性。在家长和青年人中滋长了“多读书不如早就业”、“学历不如工龄实惠”的思想。现在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招工制度,初中毕业生要就业,必须先接受二年培训,这就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的教育工作。1980年招工统考结束后,教育部门按学校公布考生成绩,客观上起了检验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工作的作用。
第四,新的招工制度对于端正党风、反对“特殊化”、“走后门”的不良现象,实现劳动力合理调配,有特殊的意义。
十年动乱期间,劳动力分配方面“特殊化”、“走后门”等不正之风司空见惯,流毒很深。公开招考、择优录取的制度,基本上堵住了劳动就业上搞歪门邪道的漏洞。
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对实现招工制度的改革,起了很大的作用。苏州市委副书记、邮电局副局长等负责干部的子女,都和群众的子女一样对待。凡在录取分数线以外的、身体条件够不上的同样被淘汰,群众口服心服。
苏州劳动制度的改革是一个很好的尝试,符合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值得我们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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