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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经济合同的统一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任中林答记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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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6-27
第4版()
专栏:

加强经济合同的统一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任中林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任中林,今天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施行以及如何加强经济合同的统一管理回答了新华社记者提出的问题。
问:施行经济合同法的意义何在?
答:经济合同法的施行,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对贯彻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保证国民经济计划的执行,提高经济效益,纠正经济领域里的不正之风,查处违法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经济建设上贯彻执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不断扩大,企业与国家,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以及法人与个体经营户、农村社员之间的经济往来大量增加。各种经济往来,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除采取必要的行政办法外,大量的要靠签订经济合同来实现。而签订合同各方的利益和具体要求不尽相同,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需要有一个共同遵守的准则。同时,经济司法机关和管理机关在管理经济合同和处理纠纷时,也需要有一个统一的法律准则作为依据,经济合同法就是这个法律准则。因此,实施经济合同法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
问:为什么要加强对经济合同的管理?
答:这是因为:一、我国经济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计划经济。各种经济往来,需要通过经济合同,使之纳入国家经济管理的轨道。经济合同履行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影响到合同各方的利益。这就需要对经济合同实行国家的行政监督。二、我国正处于健全法制的过程中,国家有责任、有必要进行关于经济合同法的教育,并通过行政管理,对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加强辅导和检查工作。三、目前还有一些经济违法犯罪案件是利用经济合同这种形式来进行倒卖私货、买空卖空、转包渔利和投机诈骗的。要保障经济合同法的实施,就必须运用行政手段严肃查处这类案件。
问:怎样统一管理经济合同?
答:根据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的决定,国家正在拟订《经济合同管理条例》和《经济合同调解仲裁条例》。当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要继续学习、宣传经济合同法,大力推广经济合同制度。要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正确认识实行经济合同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法制观念,遵守合同纪律。
其次,对监督、检查工作,需要进行调查研究,抓典型,总结经验,在这个基础上建立必要的检查和统计报告制度,把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掌握起来。要采取定期检查、重点抽查、会同有关业务部门联合检查等办法督促企业认真履约并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当前检查的重点应当放在国家统配产品、市场畅销紧缺的工业品和重要农副产品的购销合同上,以保证国家产销计划的完成。
第三,对调解仲裁工作,需要建立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积极培训,制定工作制度。调解仲裁案件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实行着重调解的原则。各经济部门内部的经济合同纠纷,应当由各业务主管机关或上级领导机关根据不损害国家利益和依法办事的原则实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服,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起诉。
第四,查处违法的经济合同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之一,只有向违法行为进行不懈的斗争,才能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这一工作要同市场管理工作结合起来进行。
作为经济合同的统一管理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司法部门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并督促业务主管部门管好本系统的经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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