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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鼓励走自学成材的道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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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6-28
第3版()
专栏:大家都来讨论宪法修改草案

要鼓励走自学成材的道路
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研究生 曹南薇
我是一名走自学道路的青年,看了宪法修改草案关于国家发展各种文化教育事业的规定后,十分高兴。我们国家亟需大批人材,但现有的正规学校远远不能满足培养人材的需要。因此,要采取多种形式发展我们的教育事业。
自学成材之路,就是一种形式。对于自学,一要提倡,二要支持。因为在自学的道路上会遇到许多实际困难,自学者不仅需要个人的勇气、决心和顽强努力,而且还需要若干外部条件,如图书刊物等资料、专业上的指导以及自学成绩如何得到社会的考核和承认等等。如果各级党政领导、社会各界人士在这些方面多提供些方便,将有利于人材的成长。我认为,其中重要的一点,自学者应当得到恰如其分的承认。对于通过自学达到大专毕业、研究生毕业,达到讲师、教授、技术员、工程师、医生、农艺师水平的自学者,应通过考核鉴定其实际水平,承认其业务能力,评定相应的职称,并且不加任何歧视,与“科班出身”的人员同样地予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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