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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地委、德阳县委的复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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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6-28
第5版()
专栏:答复

绵阳地委、德阳县委的复信
(一)
江道衍、周裕忠、李祖模三同志反映《德阳县领导干部大建住宅》一信,经过核对,基本属实。地委、行署今春发现这一问题后,及时派地区建委副主任去德阳检查。检查中,县委、县政府的负责同志作了自我批评,承认了错误,并表示愿意改正。现在正破土动工的第二幢楼房,已将每户平均建筑面积由一百二十平方米改为七十二平方米,改后的面积,基本符合省上有关规定。
中共绵阳地委办公室
五月二十八日
(二)
读者来信批评我们违法乱纪修建领导干部住宅一事属实。我们诚恳接受批评。
由于一九八○年前我县农业连续四年获得大幅度增产,受到上级的表扬,群众的称赞,我们县委几位主要负责人产生了骄傲自满情绪,滋长了贪图享受的思想。虽然修建县委、县政府领导干部住宅是一九八○年十二月经县计委、县财税局批准的,但在一九八一年全县农业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大幅度减产,群众生活受到一定影响的情况下,我们还两次改动修建图纸,扩大阳台,增加了建筑面积,我们感到十分内疚。
四月初,地委发现我们的问题打招呼后,我们对第二幢楼房的图纸按上级有关规定作了修改。
我们犯了这样严重的错误,教训是深刻的。今后,我们一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四化建设中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德阳县委
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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