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8阅读
  • 0回复

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列车重大颠覆事故 肇事犯孙友义景贵恩被判刑 铁道部决定对锦州铁路分局局长、党委书记等给予撤职处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7-02
第4版()
专栏:

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列车重大颠覆事故
肇事犯孙友义景贵恩被判刑
铁道部决定对锦州铁路分局局长、党委书记等给予撤职处分
据新华社沈阳6月30日电 锦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今天开庭审理因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193次旅客列车重大颠覆事故(案情见本报6月16日第一版)一案,依法判处交通肇事犯孙友义有期徒刑七年,判处交通肇事犯景贵恩有期徒刑四年。
交通肇事犯孙友义,男,四十四岁,系锦州铁路局大虎山工务段兴隆店养路工区班长。交通肇事犯景贵恩,男,二十岁,系锦州铁路局大虎山工务段兴隆店养路工区工人。5月28日,孙友义和景贵恩违反操作规程,造成193次旅客列车重大颠覆事故后,两犯不但不积极设法抢救,反而密谋策划,破坏事故现场。法庭对孙友义、景贵恩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认定孙友义、景贵恩的犯罪事实确凿。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庭对他们进行了判决。
新华社沈阳6月30日电 对造成193次旅客列车重大颠覆事故有关责任人员,铁道部决定给予撤职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受到撤职处分的有锦州铁路分局局长吴凤启、分局党委书记张玉才和大虎山工务段、巨流河领工区有关责任人员。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的有锦州铁路局党委书记李克基等人;锦州铁路局局长董庭恒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