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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市兴旺不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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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7-06
第2版()
专栏:农村漫谈

鸟市兴旺不得
杨传春
据报载:近来,有些大中城市和农村集镇,鸟市兴旺。不少个体户经营的鸟店,或随买随卖,或近买远卖,成百只地自由收购和销售,生意颇为兴隆。
鸟市兴旺,卖鸟的、养鸟的、爱食野味的人,固然皆大欢喜。可是,如果任其发展,对于保护鸟类资源,却是个很大的威胁。现在,我国不少珍稀鸟类已濒临灭绝。国际自然保护和自然资源联盟编印的“红皮书”中,列出了17种濒危的雉类,我国就占了10种。其中,六种是只有我国有的;四种是主要分布在我国的。这说明保护鸟类是多么刻不容缓的事。
今年2月,国务院批转的林业部等八个部门的报告,对鸟类的收购和出口,作了明确规定:凡是国家规定保护的鸟类,未经林业部门批准猎捕的,供销、外贸、城建等部门和花鸟商店(公司)、标本公司(厂)以及动物园等单位不得收购,外贸部门不得出口。根据这个精神,看来那些鸟市兴旺的地方,必须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上述政策法令。
鸟类,是人类不可缺少的邻居和朋友。我国已经有不少地区由于鸟类大量减少,虫害、鼠害严重发生;在城市中,鸟雀争鸣枝头的景象,已经很难见到。为了保护自然生态平衡中的一链——鸟,为了造福于子孙后代,我们要大声呼吁:鸟市兴旺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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