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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大有可为 颍上县农民集资建校的启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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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7-06
第3版()
专栏:

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大有可为
颍上县农民集资建校的启示
本报记者 孙旭培
在安徽颍上县农村,到处可见绿树掩映着的座座红砖瓦房,高高的旗杆上飘扬着五星红旗。这就是新建的学校。校舍是按照统一标准施工的,砖墙瓦顶玻璃窗,水泥地坪带走廊,是村庄中最好的房子。全县去年建成这样的砖瓦结构的校舍3,660间,超过了解放后三十多年所建砖瓦校舍的总和。这是实行以社队群众集资为主,国家、社队群众、学校“三结合”建校的结果。
过去,颍上是淮北平原上的一个穷县,全县农村绝大多数学校是“泥屋子,土台子”,刮风下雨,揭顶坍墙,到处告急。学生、老师、家长三不放心,严重影响入学率。
近三年,颍上县实行大包干责任制,农民收入迅速增加。解决温饱后的农民,心思开始放到下一代受教育的问题上。“过去都说洋学堂,现在成了烂草房,为啥不给孩子们建几所象样的学校呢?”这是老家公社的一位70多岁的老人,向公社书记提出的质问。公社领导班子经过统一思想,去年上半年,发动两个大队社员每人献款三角,支援大桥学校建成14间瓦房。秋收后公社又发动群众集资,新建和改建砖瓦校舍百余间,一年就基本实现了校舍砖瓦化。
从老家公社和外地的经验得到启发后,县委和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三结合”建校活动。经过一年的努力,全县超过三分之一的草房校舍变成瓦房,改善了教学环境,儿童入学率显著提高。建校的成果,给人们两点有益的启示:
其一,普及农村小学教育,主要依靠社队群众自己集资建校。颍上县财政支出,每年有一半用于教育事业,按比例说,已不算少了。但摊到小学修建房屋名下,也只能有十几万元,这点钱向全县几百个学校“撒胡椒面”,还不够修补危房的,只有依靠群众办学的积极性才能解决。
其二,“三结合”建校必须依靠党和政府领导,而不能只由教育部门或学校去办。县长孙潮海在大会上说:“更换全部草房校舍,是我们这一届政府要为全县人民办的一件大事。”县长、副县长亲自领导建校领导小组工作。建校进入全面施工阶段时,县委七名常委以及政府、人大、政协的负责人冒着炎热,到各区检查,各区、社也都是主要负责同志抓建校。
颍上县委、县政府在集资建校中,同时注意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尽管有的区、社去年一年就实现了校舍砖瓦化,但全县还是规划在三年时间内完成,要求各社队根据年景好坏、收入高低来定进度,不得强求一律、滥用民力。同时要求各地爱护群众办学热情,不得以集资建校名义,向群众摊派其他开支,防止不合理负担趁机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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