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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想到“我是共产党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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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7-07
第5版()
专栏:

首先想到“我是共产党员”
本报评论员
女高音歌唱家于淑珍同志,最近被天津市文化局党委授予“心灵美的模范文艺工作者”的称号。我们的文艺工作者,特别是党员文艺工作者,应该学习她的风格、品德和精神。
陈云同志在《关于党的文艺工作者的两个倾向问题》的讲话中提出:党的文艺工作者,应该首先把自己看成是一个普通党员。他还告诫文艺工作者一不要特殊,二不要自大。在这方面,于淑珍同志做出了榜样。她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是她经常想到“我是共产党员”,严格用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想到自己是党的文艺工作者,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演唱内容积极、情调健康、激励人心的歌曲,积极到工厂、农村、部队,为广大群众演出;想到自己是党和人民培养起来的,正确对待荣誉,不以著名歌唱家自居,不搞特殊化;她从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出发,不计较个人名利,积极培养青年演员,满怀热情地欢迎并帮助后辈赶上和超过自己……。于淑珍在工作和生活中,体现了共产党员具有的高尚风格,这就促使她达到“心灵美”的境界。
学习于淑珍同志的这种精神,对我们的文艺工作者,特别是党员文艺工作者来说十分必要。党员文艺工作者,应该按照党对党员的要求去工作和生活,说什么话,做什么事,都要想一想是否符合党的利益;要和普通党员一样,不断提高自己的共产主义觉悟,增强党性,端正作风,严守党纪,准确、全面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因为自己是作家、艺术家,就可以例外,更不能因为自己在艺术上有所造诣,名气大,就高人一等,向党闹特殊。四项基本原则,是全党上下都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党员作家、党员艺术家,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更应该起模范作用,带头坚持它,保卫它,而不应该违背它,损害它。
粉碎“四人帮”以来,广大文艺工作者在党的三中全会路线指引下,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严格要求自己,为党和人民作出了贡献,象于淑珍这样的同志是很多的。但是,在我们的党员文艺工作者中间,也有少数同志没有摆正自己作为一个党员和作为一个文艺工作者的关系,个别人甚至忘记自己是共产党员,忘记自己应有的遵守党纪、服从党的领导的义务。有的同志,有了一点成绩就觉得了不起,自视为特殊人物,不愿意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有了缺点错误,听不进批评,自己又不作自我批评;有的同志,热衷于争名争利……。这些歪风邪气,同一个共产党员的称号是不相称的。作为一个党员文艺工作者,应该同这些不良思想作风作坚决的斗争;受到某些不正之风污染的同志,则应该正视它,克服它。
于淑珍同志当然不是十全十美的人物,她也有她自己的缺点。但更重要的一面,是她有可贵的思想,值得我们去学习。于淑珍所做的看来不过是一些“平常事”,没有什么了不起。但是,这些平常的事情,为什么她能做到,而我们不少同志却做不到?这很值得我们想一想。如果大家都能从她的事迹中汲取积极的精神力量,那么,这对于扶正祛邪,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将是很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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