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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署名问题谈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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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7-11
第5版()
专栏:文艺杂谈

由署名问题谈起
马林
近来,报刊上对电影编辑、导演在文学剧本上署名问题颇多议论。把这样一个实际存在着的问题提出来讨论,对于纠正电影界的不正之风,促进电影创作的健康发展,是很有必要的。
电影文学编辑要成为剧本作者的知音,要给作者以尽可能多的帮助,要甘当无名英雄,这是电影这个综合艺术门类的生产分工对他们的要求,也是电影文学编辑岗位的光荣所在。不少电影文学编辑正是这样以自己辛勤的劳动,与作者建立了真挚的创作友谊。导演是化文学形象为银幕形象的组织者和指导者,不少优秀的导演都在尊重原著精神的前提下,把充实和适当修改原剧本看作自己的职责。他们对剧本所作的贡献往往要从剧作者所写的文章中才为读者所知。这些文学编辑和导演所表现出来的不争名利、谦虚礼让的作风,正是社会主义电影艺术家所应具备的良好品德。
编辑、导演和剧作者之间的这种极为密切的工作关系,加上彼此的友谊和艺术见解的接近,有时候,会发展成为共同编写剧本。这是很自然的合作,也不乏成功的例子。现在,人们批评的是,少数电影文学编辑、导演不适当地运用自己在影片生产中的有利条件,乘人之需,不经过组织,以使作者,特别是青年作者感到有压力、诱力的方式,勉强形成的“拉郎配”。对于编辑、导演来说,这是一种名实不符的畸形合作,理应受到批评、制止。然而,问题又不仅仅如此。有的作者,当着自己的剧本处于尚不成熟、前途未卜之际,千方百计地拉人合作,而一旦剧本通过,影片拍成,则又感到自己吃了大亏,叫苦不迭。由于名利二字作祟,有些编剧、编辑和导演从合作之初就各揣一把小算盘,心里产生了“好点子”,就要估量一番:“说出来算谁的?”如果对自己无利,宁可让“好主意”烂在肚子里;如果于己有利,又要大肆吹嘘,为自己争名次,争酬金。这种极其庸俗、浅薄的作风,实在有悖于一个电影艺术家所应有的职业道德。在创作上,为自己争名夺利的人,不仅是品格低下,而且也正表现了他艺术才能的贫困。
当然,矛盾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电影生产中的酬劳制度的不尽合理、不够完善,也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因素。在导演有了分镜头稿酬,编辑有了编辑费后,从制度上说是趋于合理了。但是,这方面的问题虽有所改善,不正之风却并未杜绝。可见,更重要的还是要在编、导人员中大力提倡和发扬革命精神和共产主义风格。前些时,我有机会到上海电影制片厂去学习,深感他们在提高影片质量上的一条重要经验,是他们较充分地发挥了一批卓有才能的艺术前辈的作用,象张骏祥、沈浮、汤晓丹等同志,他们对每一个决定投产的剧本都要进行研究、讨论,其认真负责的态度和集体的荣誉感,令人深为感动。事实上,在许多制片厂都有这样一批有经验、有成就的电影艺术家,他们保持和发扬了战争年代所形成的革命文艺工作传统。他们不求名利,无私地对待新作者。在他们的带动下,有些年轻的编辑、导演也跟着学。我想,一旦这种革命精神得到普遍发扬,还有什么不正之风不能克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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