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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城乡物资交流与工农业品的交换比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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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10-07
第5版()
专栏:

  论城乡物资交流与工农业品的交换比价
杨波
一、城乡物资交流的重要性
“城乡互助”是我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之一,“城乡互助”政策的具体实现,即是如何促进城乡物资交流,通过城乡之间工业品与农产品的畅通流转,以达工农业生产的迅速恢复与发展的目的。
在资本主义的国家里,资本主义的生产是城市支配乡村,城市剥削乡村。资本主义发展的规律,亦即是:大资本支配小资本,大资本剥削小资本。城市工商业资本家,依其雄厚的资本来掌握市场,操纵物价;乡村的广大农民,由于分散、贫困,因此农产品的价格亦即常被城市工商业资本家所操纵,他们通过不等价的交换来剥削广大农民。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城乡之间就是存在着这种支配和剥削的关系;一般都是工业发展比较快,农业发展则比较慢。资本家不但要剥削工人,而且还要剥削广大农民。同样的因为农业生产相对的落后,粮食和原料的供给不能满足工业发展的需要,于是就要向外掠夺,寻求原料和粮食的供应地;另一方面也由于农业生产相对的落后,农民购买力低,工业产品销不出去,又要到国外去找销售市场。因之,在资本主义国家里从城市支配和剥削乡村,而发展到工业国支配和剥削农业国,也就是帝国主义国家支配和剥削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国家。旧中国的城乡交换关系,则是被帝国主义、官僚资产阶级、封建地主与投机商人操纵的,他们都在工农业产品的交换中,残酷地剥削着广大农民及千百万的手工业生产者。
而在今天我们,新民主主义政权下的城乡关系,则是完全不同的,既不是建立资本主义式的城乡关系,也不是维持旧中国式的城乡关系,而是重建新的“城乡兼顾”,“城乡互助”的关系,必须使城市和乡村,工人和农民,工业和农业密切的联结起来。是城市领导乡村,但决不可以丢掉乡村,而光顾城市。一方面要发展工业,另方面又要发展农业。在过去我们还没有占领城市时,首要的工作是发展农业;而现在全国大陆上各大、中、小城市均已为我解放,即要注重恢复与发展工业,但发展工业并不等于放松发展农业,同样的,农业仍要继续发展。因为发展工业要有充分的原料和粮食供应,这就非发展农业不可。现在我们全国的粮食,还不是很富余的,每遇严重的灾荒,即感粮食供应不足,棉花、麻等主要工业原料的生产,则更感不足。粮食要增产,棉麻等也要增产,因此只有提高农业生产。农业生产发展了,工业的发展才更有保障。再如发展工业要有机器,而目前有些机器因我们国内不能生产而必须靠国外输入,这些机器的输入,我们目前不是用亦不可能是用工业品换回来,而是用农产品去换回来。为向国外购买机器,凡能出口的农产品我们都要奖励出口。如再从工业品的销售市场上来看,也只有农业发展了,广大农民的购买力真正提高了,工业品的销售才有广阔的市场。土地改革之所以是:直接是为发展农业,间接也是为发展工业,其道理亦即在于此。所以,如果工业发展了,而农业不能跟着发展,问题仍然是不能解决。同样的要使农业真正得到发展,没有工业的发展也是不可能的;没有近代化工业的发展,不能由现在的农业国变成工业国,则农业生产便不能机械化,独立、自由、繁荣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建设,也是无从谈起的。
从上述我们新民主主义政权下的城乡关系,工业与农业的关系分析中,便可知道:加强城乡物资交流,不但可以促进工业与农业生产的迅速恢复与发展,而且也是一个有关密切城乡关系,巩固工人与农民联盟的重要问题。
二、目前城乡物资交流中存在的问题
十余年来的战争,随着整个国民经济所遭到的严重摧残,不但已把原有的生产机构破坏了,同时亦把原有的城乡商品流通机构和交换关系破坏了。因之,今天如何有效地加强城乡物资交换,广泛地促进工农业产品的交流,即成为我们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重建新的城乡关系中的重要环节之一。过去一年多的时间中,随着人民解放战争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基本胜利,土地改革在老解放区内的基本完成,全国币制的改革,交通事业的恢复,国营贸易与合作社贸易的建立与发展,私营商业在乡村中的初步恢复(特别是老解放区),特别是自今年三月以来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统一管理与领导,币值与物价的稳定等等,对密切城乡关系,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上,皆发挥了其一定的作用。这一切皆是贯彻“城乡互助”政策,加强城乡物资交流工作中不可缺少的条件;今后我们仍应继续在这些方面努力。但,除此以外,如何合理的掌握工业品与农产品的价格政策,适当的确定工农业产品之间的交换比价,则亦是促进城乡物资交流,迅速恢复与发展工农业生产的基本政策之一,而在这一方面,根据近几月来全国物价发展的趋势——粮价下跌幅度较大,工业品稳升——目前是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及时的予以研究解决。
目前各地主要农产品与工业品的交换比价,其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这可从以下工业品的棉纱、棉布,与农产品的粮食、棉花在抗战前的一九三六年、一九三七年上半年与一九五○年八月份的实际交换比价计算中,加以探讨,且看下表:
从上表所列纱、布与粮、棉的交换比价战前与今年八月份的变化中,可以看出:目前工业品与农产品交换中的剪刀差额,一般皆较抗战前扩大。这里对于抗战前的交换比价是否合理的问题,姑且不去研究,但现在农民拿自己生产的粮食,棉花与纱、布等工业品交换,较之抗战以前在数量上换的少了确是事实;也即是说抗战前一个农民在上述城市买一匹十二磅白细布只须付出粮食一一一斤(上海)到二一二斤(太原),或付出棉花十八斤(上海)到二十八斤(太原),而现在买一匹十二磅白细布,则须付出粮食一五九斤(上海)到三一四斤(太原),或付出棉花二十七斤(津、沪)到三十四斤(汉口)。此种工业品与农产品的交换比价,如不及时加以合理的调整,则不但对广大农民是极其不利的,而且对推广纱、布的销售上,也是很不利的。
为什么目前工业品与农产品的交换比价的剪刀差,较之抗战前扩大了呢?这是由于:
(一)十余年来的战争,使全国的工农业生产事业均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其中工业生产所遭到的破坏又较农业为重。而在今天我们重建新民主主义经济的过程中,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较之工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则又较为容易。如抗战前一九三一至一九三六年平均每年全国粮食总产量为二八四五亿斤,一九三六年全国棉花总产量为一六五○万市担,一九四九年全国粮食总产量为二二五五亿斤,棉花总产量为八五○万市担,今年全国粮食总产量约为二四○○亿斤,已达战前的百分之八四·四,棉花总产量约为一四○○万市担以上,已达战前一九三六年总产量的百分之八五左右。在华北老解放区的农业生产,许多县份已达战前水平,个别县则超过了战前水平。而工业生产的恢复,则远较农业困难为多。
(二)为了保护我们本国民族工业的发展,防止舶来品的竞争,凡本国可以出产并能自给的工业品,虽然较舶来品成本高,售价贵,但我们亦必须提倡使用本国产品,禁止该项舶来品的进口,凡本国可以出产但尚不能完全自给的工业品,我们则采取高税进口的政策,提高其进口成本,以保护本国工业的发展,这与过去国民党政府的丧权辱国,让帝国主义倾销廉价商品来摧残打击我国民族工业的反动经济政策,是有本质的区别的。这也是目前农业产品的交换比价较之抗战前扩大的原因之一。
(三)有许多工业品目前的生产成本与出售成本,亦较抗战前增加了。以纱布为例,抗战前每件二十支纱的出厂统税(即货物税)为法币十元零八角,约合当时纱价的百分之五,而现在我们的棉纱货物税,则由于政府的财政困难,而不得不按纱价的百分之十五征收。纱布生产工厂的营业税及纱布交易中的营业税,印花税等,一般的亦皆较战前增加了。再如目前全国纱厂的操业率较之抗战前亦降低了,抗战前各纱厂每天的开工时间一般皆是二十四小时,而现在最多为二十小时,且有许多纱厂因原棉供应不足,每星期不能开全工,而只能开工五天五夜。抗战前全国纱锭之运转率占总设备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而目前全国运转的纱锭,只占设备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二左右。此外目前长距离的棉花调运(如调西安、临清的棉花供应上海之用),对纱布生产成本的增高,亦有一定的影响。纱布生产成本与出售成本的增高,其表现在与粮棉等农产品的交换上,亦即为交换差额的相对扩大。
(四)目前地区与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交通尚不十分畅通,城乡之间旧的一套商业组织已被破坏,新的商业网尚在初建,许多工业生产的经营管理尚不合理等,对目前工农业产品交换比例的扩大,亦有一定的影响。
以上即是目前工农业品交换比价之所以较之抗战前扩大的主要原因。工农业品交换比价的扩大,是否是今年新出现的问题呢?不是的。过去十二年的战争当中,工农业品的交换比价是一直在扩大着。为什么今年这一问题表现得特别突出呢?这是由于:在老解放区,十多年的战争当中,广大农民每年的收入,除维持其一般的最低限度的生活外,则是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支援抗日战争及人民解放战争,对于自己日常生活所需的一般工业品,则是凡可不买的即不买,凡可节俭的即尽量节俭。因为当时广大农民最关心的问题是如何取得战争的胜利,而不是其它。但今年的情况即不同:解放战争已在全国大陆上基本结束,土地改革已在老解放区基本完成。在新解放区,一般已实行了减租。全国农民的负担已开始减轻,全国的农业生产已告丰收,农民的真实购买力已开始提高。在这种情况下,广大农民所最最关心的问题,即是如何使自己所剩余的农产品及其副产品卖得出去,并能以合理的价格换回自己所需的一些工业品。因之,如何广泛地组织农产品的内销和外销,合理的调整工农业品的交换比价,亦即成为我们当前经济工作中的重要任务之一。
三、如何合理的掌握工农业品的交换比价
根据以上叙述,我们一方面可以看出目前工农业品的交换比价较之抗战前是扩大了,另方面我们亦必须承认这种交换差额的扩大,是有许多客观因素的。那么,目前工业品与农产品交换的剪刀差额,究竟是应该继续扩大呢?还是应该适当地缩小呢?我认为是应该在可能的范围内,适当的予以缩小。当然,为了发展工业,保持工业生产的一定的利润,这是完全应该的,合理的;但同时我们亦必须考虑到,为了开阔我国工业发展的康庄大道,我们目前首先即必须扩大工业品的销售市场,没有广阔的销售市场,工业品没有人来买,则工业的发展即是不可想像的。我们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下工业品的销售市场在那里呢?首先而且是最基本的,应该是国内的市场,而在国内市场来讲,目前则主要的又是广大的农村,三万万八千万以上的农民即是工业品销售的主要对象。因此我们如果不能合理的掌握工农业产品的价格,使广大农民的剩余产品得以出售,保持农业生产的一定的利润,逐渐缩小工农业品交换的剪刀差额,则不但影响着农业生产的迅速恢复与发展,而且工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亦将因原料、粮食供应不足,成品销售不畅,而直接受到阻碍。
如何合理的掌握工业品与农产品的交换比价呢?这在目前来讲确是一个难于具体回答的问题。因为要解决工业品与农产品交换比价的合理问题,起码必须对下列两方面的情况加以科学的计算与掌握:(一)各种工业品实际生产成本的计算(包括减少浪费,提高效率,合理经营等可能减低成本的因素在内),及各种农产品(首先是主要的产品)实际生产成本的计算,(二)各种工业及农业的利润标准的确定,只有工农业产品的成本有了精确的计算,工农业的生产利润有了一定的标准,才可以谈到合理的计算工农业产品的交换比价。但目前我国工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却使我们很难对上述两点得出一个比较完整的概念。在工业方面虽然还是处于:恢复时期(重点恢复),现有的生产力还未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和利用,各工厂还未有普遍的建立起科学的经济核算制度等情况,但各种产品的生产成本及销售中的盈亏状况,大体上总还是可以计算出来的(当然不是精确的),而在农业方面的情况则完全不同,由于它是分散的、落后的小生产,各家各户的生产与生活条件皆差别很大,加上目前我国农业生产主要还是“靠天吃饭”,因之其生产成本及盈亏状况,目前也就很难计算。但这样是否即可以说目前我们即无法研究比较合理的工农业品的交换比价呢?是否我们目前即没有合理调整、掌握工农业产品交换比价的标准与根据呢?不是的。我想目前我们在掌握调整工农业产品的交换比价中,下列的原则是应当遵守的:
(一)照顾工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在工业方面,各种产品的出厂价格,应保持使经营该项产品的生产者,得到一定的利润,有些工业的产品目前可能还不易获得一定的利润,但我们亦应尽量使其不致赔本(如因其本身经营不当,管理不善而致赔本者,则又是另外一回事),以保证该项工业的扩大再生产或保持再生产的力量。其盈利已超过正常的利润率者,则可从价格中予以适当的调整。在农业方面,其生产成本费与盈亏的计算,正如上面所说目前还很难科学计算出来,但我想在掌握农产品价格时,照顾到农民一般的生活水平及再生产的维持,应是起码的原则,而在这一点上,大体上目前还是可以计算的。
(二)照顾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各种工业品及农产品的销售价格,皆应照顾到使广大消费者能够接受为原则,否则,如果价格定得过高,脱离了社会上一般的购买力水平,为广大的消费者所买不起,则该项产品即使是质量很好,社会上很需要,其结果依然是卖不出去。这不但对广大的消费者不利,而且对工农业生产者本身来讲,亦必然造成产品滞销,资金周转不灵,以致生产停顿的结果。
(三)照顾组织商品流通者的利益。这在目前全国各种工农业产品的流转过程尚不十分畅通的情况下,尤为重要。各种工农业产品价格之掌握,必须照顾到产地与销地,批发与零售,季节与季节之间的一定的差价,使商业运销者有利可图。否则如果商业运销者在组织各种商品的流通过程中,无利可图甚或赔本,则当然无人愿意从事此项工作。不但私营商业不做赔本生意,即是国营商业与合作社商业,也是不允许经常做赔本的买卖的。反之,如果商业利润定得太高,则当然也应反对。
(四)除照顾以上产、运、销三者的利益外,我们的价格政策亦应与一定时期内政府的生产方针相密切结合。凡属政府奖励发展的各种生产事业,则对生产者的利益即应多加照顾,如降低税率甚至免税,减低运费、发放贷款、加工定货、收购成品,保证其一定的利润比例等。凡属政府限制发展及与国计民生的利益关系不大的某些生产事业,则在上述各方面的照顾及价格掌握上,即应有所不同。对应奖励发展者,其产品如按市价计算确实赔本者,则政府给予其一定的贴补亦属合理,是符合广大人民利益的。否则即不应扶助,以明奖励与限制之别。
以上四点,我想我们在掌握各种主要工农业产品的价格时,是应当统筹兼顾的。但如依此项原则再与上述目前纱、布与粮、棉的实际交换比价及纱、布生产与出售成本,战前与目前客观条件的变化等来比较研究,则我们即会感到:(1)要使目前工业品与农产品的交换比价,完全恢复到抗战前一九三六年的标准,今天还是不可能的,今天我们亦不应该这样要求。因为今天与战前的各种主客观条件并不完全一样,此点我们必须向广大农民讲清楚。(2)从现实情况出发,以上述四项原则来衡量,目前纱、布、粮、棉价格的掌握,其交换比价似应加以适当的调整。以天津为例,一九三六年买一匹十二磅白细布只须付出御河小米一五三斤,而现在则须付出御河小米二六四斤,较战前增加了一一一斤,如果再把目前税收增加了,操业率降低了等因素加进去(这一切不同条件计算起来,平均每一匹布约须较战前增加五十斤小米左右),则亦较战前增加了六十斤小米左右。天津是华北纱、布的主要产地,该地布、粮的交换比例皆扩大了这许多,则农村市场的交换比例,当然也就更大了。
如何合理的调整目前的纱、布与粮、棉的交换比价呢?我认为:
首先而且是主要的应将目前粮食的价格稳定住。许多地区市价低于牌价,应把市价提到与牌价约略相等,以防谷贱伤农。目前各地农民反映工农业品交换比价的不合理,主要是由于近几月来粮食价格下跌幅度太大所引起,如八月底与二月底比较,全国六大城市粮价平均下跌了百分之四十四,而布价则平均下跌了百分之二十四,纱价下跌了百分之十五。为要稳住粮价,使其不致因目前秋粮大量上市而继续下跌,我国营贸易公司必须在规定的粮食牌价标准上,按计划地积极地组织收购工作,迅速改变目前各地秋粮市价低于牌价的现象。
其次,稳住纱布价格,并在保证纱布生产者及运销者的一定利润的原则下,予以适当的调整,特别是适当调整布的价格(抗战前一件二十支纱可以换到十二磅白细布二十八、九匹,现在只能换到二十四、五匹。如从抗战前与目前的物价指数分析,也是以布涨的倍数最多),应该是可能的。根据个人的计算,目前在津、沪两地,每生产一件二十支纱包括税款在内约须棉花六○○斤左右,每生产一匹十二磅白细布,约须棉花二十一、二斤,而以九月二十七日纱、布与粮食的贸易公司牌价计算,上海每件二十支纱可换到棉花六六八斤,每匹十二磅白布可换到棉花二十七斤,天津每件二十支纱可换到棉花七五九斤,每匹十二磅白布可换到棉花二十九斤。因此,纱布生产已经有了一定的利润了。
当然,要逐渐缩小工业品与农产品交换中的剪刀差额,其基本关键还在于:充分发挥各种工业的生产力,增加工业品的生产量,从提高工业品的产量,和工业经营管理的合理化中,以达减低工业品的生产成本,缩小工农业品交换差额的目的。但在目前来讲,适当地提高粮价(以达牌价为准),稳住并适当调整纱布的价格,则应当成为我们调整工业品与农产品交换差额中的主要环节之一。这不但可以进一步促进城乡物资交流,有利于保护广大农民的生产利益与消费利益,而且对工业生产者来讲也是有利的。广大农民的购买力增加了,各种工业品的销售量当亦将随之大大增加。
四、结语
总括以上论述,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
目前我们的城乡关系,尚未完全调整,因此工农业产品的交换比价,目前不可能亦不应企图立即消灭其剪刀差额,但密切城乡关系,兼顾工农业的生产利益,逐渐缩小工农业产品交换的剪刀差额,则却是我们新民主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政策。这也正如斯大林同志一九二七年十一月五日“与外国工人代表团的谈话”中所说的一样:
“如果,这里所说的‘剪刀’是指农产品和工业品(指成本费)间价格的差异而言,那末,‘剪刀’形势就像下面所说的那样:
毫无疑义的,现在我们工业品的价格,比在其他条件下要贵些。其原因,就是因为我们的工业还很幼稚,我们还必须防御外来的竞争,造成加速工业发展的条件,而工业的迅速发展,对于城市和乡村同样都是必要的。因为工业如果不加速发展,我们就没有充分的制造品与农业机器可以按时的供给农村经济。这一种情形,就造成了工业品与农产品的价格差异,这种差异,对于农村经济是有一点损失的。
为了消除农村经济的这一种损失起见,政府和党采取了逐渐地不断地降低工业品价格的政策。这个政策是否能称为实际的呢?我认为这个政策绝对是实际的。大家知道,在最近一年来,工业品的零卖价格已降低了百分之八十。同时,我们的工业组织已经有系统地减低工业品的成本费与批发价格。我们毫无疑义地可以坚信这个政策将来还是要继续采取的。此外我还要告诉你们,不断降低工业品价格的政策,是我们整个经济政策的枢纽,没有这个政策,就根本谈不到我们工业的改善、合理化,同时也根本莫想巩固工农的联合。”
这种不断的减低工业品的价格,缩小工业品与农产品交换的剪刀差额,亦正是我们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区别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最后我还必须声明一句,如何合理的掌握工农业品的交换比价,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具体的实际问题。希望能引起各位经济学者与财经工作同志对此问题加以研究。
一九五○、九、三十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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