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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边防武装警察支队采取措施 加强民船渔船管理严防走私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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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7-12
第3版()
专栏:

温州市人民边防武装警察支队采取措施
加强民船渔船管理严防走私活动
本报讯 傅月琳、王国才报道:浙江温州市人民边防武装警察支队,对辖区的民、渔船只进行统一登记、编号、发证,整建了治保组织,加强了民、渔船只的管理,较有效地堵塞了海上的私货来路。
温州沿海一带几乎家家户户都有船。但是,长期以来船只管理不善,给走私分子以可乘之机。为了切断海上私货来路,从去年7月开始,温州市人民边防武装警察支队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作了五条规定:一,船只不经公安、水产、航运等有关部门登记、编号、申领证件的不准出海作业;二,建造船只需经大队证明,公社审查,公安边防机关批准;三,买卖租借船只要凭双方大队、公社证明,到当地边防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后,才可使用;四,除近海作业的船只免办签证手续外,跨县、跨地区、跨省作业的船只,均要向边防派出所办理进出港签证手续;五,各种船只的停靠,均应按照划定的停泊区停泊,接受公安边防机关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管理。
采取了这些船只管理措施以后,基本上堵塞了海上私货的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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