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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平依仗权势奸污妇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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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7-12
第3版()
专栏:

王安平依仗权势奸污妇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本报讯 通讯员罗昌宏报道:不久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人民法院将依仗权势奸污、强奸妇女的干部子弟王安平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王安平原为喀什地区医疗器械修理所工人,父亲原为喀什市委副书记,现为喀什行署某局局长。王安平从小蛮横任性,“文化革命”中又染上了流氓习气。他依仗权势,以“介绍工作”、“交朋友”、“谈恋爱”为名,大肆玩弄女性,甚至发展到冒充公安人员和使用暴力等手段强奸妇女。从1980年12月到1981年8月,共作案12起,侮辱了8县1市的12个女性,其中10人被奸污。
王安平的罪行暴露后,他的父亲曾安抚受害人,让她们不要上告。有次王安平在家里作案,他的母亲有所觉察,也未加干涉。
从去年8月起,喀什市公、检、法机关排除种种干扰,依照法律程序,对王安平一案进行了反复调查和审理。今年5月5日,喀什市人民法院依据其罪行和认罪态度,判处王安平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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