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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缉私队伍的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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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7-13
第4版()
专栏:

重视缉私队伍的建设
本报评论员
最近在北京召开的东南沿海三省第三次打击走私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了第一次打击走私工作会议以来,特别是今年一月党中央发出《紧急通知》以来反走私斗争的经验,研究了健全管理制度,堵塞漏洞,以及在新形势下如何发挥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等问题。认真贯彻执行这次会议的精神,必将有力地推动今后的反走私斗争,打击经济领域中的严重违法犯罪活动。
当前走私贩私等经济领域中的严重犯罪活动,已经和正在腐蚀我们的干部队伍,毒化和污染社会风气,破坏经济建设,影响社会的安定。这是我国新的历史条件下阶级斗争的重要表现。经过前一段的斗争,陆上和海上的走私活动受到了有力的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不得不大为收敛。但是,由于国内和国外的种种原因,这类犯罪活动不可能经过几个回合的打击就消声匿迹,反走私斗争将是长期的。从目前来说,走私渠道就并没有完全堵住,走私活动并没有停止,只不过是走私的形式和内容有所变化,变得更隐蔽、更狡猾罢了。这就要求我们继续保持高度的警惕,进一步发挥政府各级职能部门在缉私斗争中的作用,从思想上、组织上切实加强缉私队伍的建设。针锋相对地同走私犯罪活动作持久的斗争。
总的来说,我们的缉私队伍是好的,在前段打击走私犯罪活动的斗争中涌现了许多先进个人和集体。他们身处反腐蚀斗争的前线,出污泥而不染,为党为人民秉公执法。但是,也应当看到,有的地方的缉私队伍严重不纯,有的人被糖衣炮弹所击中,和走私贩私分子沆瀣一气;有的人从思想上解除了武装,玩忽职守;有的人以缉私为名,行走私贩私之实。广东海丰4艘缉私艇贪赃枉法案就是一例。为保证缉私队伍的纯洁性,对这类执法犯法者,必须从严查办;对严重玩忽职守的昏庸腐败之徒,要坚决清除出去。要把一些廉洁奉公,有干劲,有魄力,能吃苦耐劳,联系群众的好干部充实到缉私队伍中来。这是反走私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的一个重要条件。
各级党委和政府主管部门要关心缉私队伍的建设,经常研究他们的工作,及时地给予热情的指导,对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给予积极的支持和帮助。在充分发挥海关、公安、边防、工商行政管理、税务以及渔政等职能部门的作用的同时,还要做好沿海社队渔民和干部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使他们人人自觉遵纪守法,人人都成为义务缉私人员,自觉检举揭发走私贩私犯罪活动。这样,就会形成一支群众性的强大缉私队伍,真正筑起一道反走私、防腐蚀的钢铁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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