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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配住房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党员不住二楼 院长住最上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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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7-15
第4版()
专栏:

在分配住房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党员不住二楼 院长住最上头
本报讯 据《洛阳日报》报道:洛阳农机学院近几年来为了改善教师的住宿条件,先后盖了六栋家属宿舍楼。《准则》公布不久,院党委常委会在审批新建家属宿舍楼分配原则时规定:“共产党员不住二楼”,把方便让给党外的老教师、老干部、老工人。院长王益年,副院长、院分房委员会主任陈宝安,副院长查先修、孙启明、马萍、陈宝琛等领导同志都身体力行,带头不住二楼。
副院长白光弟同志,原为机械二系党总支书记,技术职称是讲师。前年6月,当家属区的十号和十一号楼建成时,他主动地把应该分给自己的房子让给了更困难的岳留老师。去年5月,校外临街又一栋宿舍楼建成了,同志们想,白光弟同志家中有老人,虽然党员不住二楼,但一楼、三楼还是可以住的。可是,他把家搬到最高层——五楼上。去年8月他担任副院长,至今仍住五楼。在领导干部的模范作用带动下,全体党员干部都能够按照《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在分配住房时,不伸手,不搞特殊化。“党员不住二楼,院长住最上头”,这句话在农机学院的广大师生员工中流传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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