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阅读
  • 0回复

什么是刑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7-16
第5版()
专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及宣传讲话(一)

什么是刑法
编者按 为了向广大群众和基层干部普及法律知识,中央政法委员会和司法部的有关同志,邀请中央政法部门和首都政法教育、法学研究单位的部分同志,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及宣传讲话》。这个《讲话》可供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组织、街道、农村社队等单位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时参考。《讲话》大体是按照《刑法》的体例编写的。本报从今日起陆续刊载。
法律是治理国家的一种重要手段。法律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禁止做什么。法律是人们行为的准则。有了法律,任何组织和个人办事情,就有了准则,这叫做有法可依。有了法律,必须依法办事,这叫做有法必依。国家的法律,一切国家机关和人民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都必须遵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例外。谁违反了法律,就要根据犯法的性质和情节,依照法律规定给以制裁。
我们国家的法律有许多种,它们所解决的问题各不相同。治理国家需要有一个总章程,这就是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有了宪法,还要有各种配套的法律。例如,进行选举,要有选举法;处理婚姻家庭问题,要有婚姻法;保护森林,要有森林法;处理民事案件,要有民法;处理刑事案件,要有刑法。
什么是刑法呢?刑法是国家的一个很重要的基本法律。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犯了什么罪应该处以什么样的刑罚。
我国刑法,主要是指1979年7月1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它分为总则和分则两大部分。共有一百九十二条。总则就是刑法的总的原则,主要是规定关于犯罪和刑罚的一般原则。它的具体内容包括刑法的指导思想、任务、适用范围和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用等。分则规定了各种犯罪的具体规格和处刑标准,它包括八类犯罪:反革命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婚姻家庭罪和渎职罪。凡是总则规定的,都适用于分则,在运用分则的条文时必须符合总则规定的一般原则。
《刑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具有很大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但是,由于社会情况和犯罪情况是复杂的变化的,立法的时候不可能概括一切。因此,随着社会情况和犯罪情况的变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对《刑法》要作必要的修改或补充。我国《刑法》自颁布实施以来,人大常委会根据新情况,适应同犯罪活动作斗争的需要,于1981年6月10日和1982年3月8日,分别通过了《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和《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对《刑法》作了重要的修改和补充。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需要,今后还会对《刑法》作必要的补充和修改,或者制定必要的单行法规。这样作的目的是为了使刑法更加完善。
刑法同其他法律一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我国刑法体现了工人阶级的意志,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是同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作斗争,保护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锐利武器。
刑法是人人都必须遵守的基本法律,大家都要增强法制观念。试想一下,如果不运用刑法坚决打击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那么,我们的政权能够巩固吗?如果不惩办那些杀人、放火、抢劫、爆炸、强奸等犯罪分子,那么,人民的生命财产还有保障吗?如果听任流氓、“打砸抢”分子任意扰乱和破坏,那么,我们的社会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还能维持吗?如果容忍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进行走私贩私、贪污受贿、投机诈骗和盗窃公共财物,而不给予严厉的打击,那么,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顺利进行吗?社会主义制度能够得到巩固吗?因此,执行与遵守刑法是同亿万人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大事,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每一个公民不仅要认真学习刑法,严格遵守刑法,积极宣传刑法,而且要善于运用刑法这个武器,大力协助司法机关同一切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作坚决的斗争。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