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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衙门”想到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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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7-17
第5版()
专栏:大家谈

从“电衙门”想到的
读了你报6月19日第五版发表的三封批评“电衙门”、“电老虎”的群众来信和水利电力部李代耕副部长在信中加的批注,我深深感到,这种不正之风实在非纠正不可。
从“电衙门”、“电老虎”这一类问题,还可以得到这样一些启示:
第一,我们在反对资本主义思想腐蚀当中,已经注意到了金钱、物资这类腐蚀剂。但是,我觉得除此之外,还有一种东西需要引起人们的普遍警觉,这就是滥用“职权”,即信中所揭示的“管电权”之类的管理实权,诸如“管水权”、“管气权”、“管物权”、“管钱权”、“卖货权”,等等。利用职权耍威风、谋私利的不正之风,正在严重地败坏着我们的社会风气,因此,必须象水电部领导同志在信中所批注的那样,要坚决制止,严肃处理,决不可姑息纵容。
第二,对于企业的管理,要尽快纳入法治的轨道。一切企业之间、单位之间、企业与私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要尽量采用合同方式来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那些违反合同的,特别是对于那些利用职权卡人脖子、敲人竹杠、索取贿赂、搞报复的,人民法院要受理这类案件,并按照经济法规(如没有制定的应该迅速制定)实行处罚,令其赔偿损失。只有这样严格法纪,才能有利于党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也只有这样,才能变“电衙门”之类为忠实服务于人民的“好后勤”。
重庆西南政法学院 张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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