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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章建房问题的再次答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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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7-17
第5版()
专栏:答复反应

关于违章建房问题的再次答复
在你报四月三日第五版刊登张四维同志批评我县社队企业局供销公司违反财经制度建房问题的来信和我处《答复》的同时,我县领导同志一方面及时指派专人进一步调查核实,另一方面找社企局局长万奇同志谈话,指出错误的严重性,责令他在局党支部和局务会上检讨。四月十五日万奇同志已作了检讨。
为了制止违章建房歪风,县人民政府决定:一、责成万奇同志进一步写出书面检查;二、万奇同志现住的房子,增住一户干部(已空出十八平方米一间)。
江西南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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