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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党争光 为民谋利 为建设两个文明做贡献 湾里公社党委开展“三为”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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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7-23
第3版()
专栏:

为党争光 为民谋利 为建设两个文明做贡献
湾里公社党委开展“三为”活动
本报讯 记者陈宝玉、通讯员张景东报道:辽宁省金县湾里公社党委从去年12月起,在全社党员中开展以“为民谋利”为中心的为党争光、为民谋利、为两个文明建设做贡献的“三为”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过去,湾里公社党委曾通过一些形式开展对党员的教育,但由于抓得不得力、不得法,常常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
在去年冬季的党员轮训中,党员们联系中央领导同志亲自上街清除垃圾一事,算了一笔帐:如果每年每个党员办10件好事,全社就是6,100件,等于给全社每户办两件好事。办得多了,就会发生巨大的政治影响,党群关系就会得到改善,党的形象也就更光彩了。党员们说:为党争光,为两个文明建设做贡献,就要从为民谋利做起,从我做起!
公社党委针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实际,把“三为”内容具体为12条,诸如党员要模范执行政策、争当生产突击手、发扬共产主义风格、关心群众疾苦、扶贫帮富、移风易俗、见义勇为,等等。公社党委特别提出,今年内要为群众办好修路补桥、打井盖房、改造和新建敬老院幼儿园、春节访贫问苦等23件工作。
为了有组织、有领导地深入持久地开展“三为”活动,公社党委要求每个党支部、党小组和党员个人,根据本队实际条件,制定具体规划,形成制度。从公社党委到每个党小组都建立了《“三为”活动记录簿》,从党委书记到每个党员,人人上册。把党组织和党员做的每件好事都进行登记,鼓励好的同志,督促差的同志。
目前在湾里公社,为群众做好事已经成了党员的自觉行动。从去年12月到现在,全社610名党员为群众做出的大小好事达4,000多件,其中112名党支部委员以上的党员干部,平均每人做好事10件。这些活动,激发了广大党员的革命热情,党员的党性、党纪观念都得到很大增强,党风有了新的好转。原来全社30名表现不好的党员,都有了程度不同的转变,群众说这些同志现在象个党员样子了。过去,大地大队党员干部不正之风严重,多年来吃鱼不交钱,社员意见很大,党群关系紧张。“三为”活动中,党支部向群众作了深刻检查,而且认真退赔了多年不交的鱼钱。全体党员还为住在山坡上吃水有困难的40户社员打了一眼甜水井。出水那天,社员们凑钱买了鞭炮,欢天喜地地到井边庆贺。六十多岁的老社员葛彦富说:“我挑了一辈子爬坡水,这回算是到头了。党风不变,哪能有这眼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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