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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红酒绿的背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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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7-23
第3版()
专栏:今日台湾

灯红酒绿的背后
台北市闹区,霓虹灯光闪耀,大小汽车川流不息。然而在这花花绿绿的背后,广大中等收入和低收入者,特别是一些贫民家庭又是怎样的呢?
台湾报刊认为,台湾贫富悬殊情况越来越严重。一些达官要员、豪门巨户,“每年所得几千万、几亿
(台币,下同)”,而“晨昏卖命的劳工,一年不过5万左右的微薄薪水”,两者收入之间悬殊差距,“竟然不是五倍十倍,而是以两百倍两千倍来计算”。富户“养狗成风”,每进口一只“舶来名犬”动辄50万元、100万元以至300万元,相当于一个普通劳工全年工资的10倍、20倍以至60倍。同一个台北市,东边是“富贵区”,“大厦连云”,“歌台舞榭”,“觥筹交错”;西边却是“贫民区”,“矮小的房屋”,“脏乱的环境”,人们“捉襟见肘”,“几无立锥”。全市近60%的财富操纵在占人口2.6‰的少数人手里,而大多数人则“缺房少屋”、“苦不堪言”。根据台湾的住宅普查资料,1980年全省闲置的空屋达45.4万多个单位,而台北市却有60万市民没有自己的住宅,其中“约有12,000多户贫民居住在矮小、简陋的违章建宅中”。
当局为招徕外国资本,竭力宣扬“台湾具有世界上最优良的劳工素质”。诚然,台湾同胞是勤劳的。但是,这种“优良的劳工素质”的现实含义是什么呢?那就是:劳动时间长,童工、女工多,劳保福利差,工伤事故多。尽管工人的货币工资有所增加,电视机等一般家用电器日趋普及,一座座新的高楼大厦耸立云霄,但却掩盖不了广大劳动人民实际生活的相对低下。
许多工厂为了减少雇工人数,降低成本,有时加夜班五、六小时以上,老板给的还是原工资。工人怕得罪老板被解雇,只好忍受。目前除“加工出口区”外,一般工人都是两周休假一天,“许多固定假日”工人无份。至于拖欠工资、强迫以产品折发工资的事更是时有发生。仅台北市1981年第四季度就拖欠工人工资680余万元。
女工、童工在各行业中占很大比重。女工约占三分之一,“加工出口区”高达80%以上。她们的工资,一般低于男工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童工工资比女工更低,“一般只有成年人的一半”。台湾现有童工约二、三十万人,“他们的年龄大多十四、五岁,个别还有12岁的,但却要在尘埃飞扬、高速运转的机器旁,穿梭一样地紧张工作。不仅白天要干八小时,晚上还要上夜班。”
劳动者的税捐负担一年比一年沉重。1971年平均每人负担合73美元,1981年增至500多美元,十年内增加近七倍。过去每100元所得需交税17元,现在已提高到24元,增幅达41%。在各种税负中,所得税增加率是最高的,而这种负担又大多落在靠薪金过活的阶层和低所得家庭身上。所得税按当局规定的比例征收,所得多征收的比例小,所得少征收的比例反而大,人们往往要把工薪所得的四分之一以上交付捐税。台湾报纸评论说:个人所得税,实际上已变成“中小所得税,而非富人税”。 (大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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