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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泻则泻 再评抓紧医治“胀肚子”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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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7-26
第2版()
专栏:短评

当泻则泻
再评抓紧医治“胀肚子”病
医师对消化不良、存食积水的患者,常常用点泻药;泻药用得适当,疗效还是很好的。
对症下药,医治当前商业部门的“胀肚子”病,适当地用一点“泻药”看来也是必要的。比方说,今天本报刊登的来信中讲的辽宁锦州市姜屯供销社,5月末的81.1万元商品库存中,就有20.1万元是冷背呆滞和残损变质商品,其中30,300条大车鞭鞘,还是六年前进的货,现已变糟,一拉就断;17,000多元商品早已有账无货或变质,失去使用价值。让这样的“商品”,继续顶库存,占用资金,每月为它向银行交利息,岂不荒唐?犹如一个人肚子里的积食存水,对健康的机体有百害而无一利,用点“泻药”把它排出去,不是顺情合理的吗!全国商业企业象姜屯供销社那样需要用点“泻药”的,恐怕不少。
做买卖是要算账的,问题是不能只算眼前账,不算长远账。有些人为了追求“当年红”,看不到冷背滞销、残损变质商品压在库房里的危害,更看不到这些“存食积水”把“肚子”越“胀”越大,迟早一天有把企业“胀”垮的危险。事实上,一些基层商店,冷背滞销商品占用资金过多,已经影响了购销额和利润的完成;追求“当年红”,反倒实现不了“当年红”。想销的销不出,想进的进不来,还不是到了“胀”垮的边缘了吗!
有人说,对冷背滞销、残损变质商品用“泻药”,经济上要受损失。问题是,不这样做,损失将更大。姜屯供销社算了一笔账:积压商品20万元,每年付银行利息14,400元,积压10年,就得付出利息144,000元。现在一次削价处理,只损失83,000元。是占着20万元资金10年付出144,000元利息划算呢,还是现在一次损失83,000元,把生意做活划算呢?一次削价处理造成的损失,从长远来看,可以说是“因祸得福”了!
当然,解决积压商品问题,不能一律都用“泻药”这个处方。比方说,此地积压,彼地脱销,城市积压,农村脱销的商品,要通过有关部门互相调剂,疏通流通渠道来解决。再比方说,有些商品即使当下销不出,但从市场变化的前景看,可能以后会成热门货,那就要等一等,放一放。
另外,用“泻药”也要看条件,看实力,不能用药太猛,更不能象庸医那样滥用“虎狼药”。会做生意的人,并不是等得了“胀肚子”病才用药,而是在有利润结余的情况下,随手就把冷背滞销、残损变质商品处理了。
总之,“当泻则泻”,不可延误而酿成不治之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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