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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犯在给我们上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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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7-27
第4版()
专栏:

盗窃犯在给我们上课
钟怀
7月14日《人民日报》登的《一个盗窃犯的自白》,确实是一篇难得的教材,值得每个同志,特别是企业的领导和职工好好读一读。
现在许多地方,盗窃案件还是不少。有的盗窃分子一连几十次作案都很顺手,简直成了轻松愉快的窃贼。是他们的盗窃手段特别高明吗?不见得。一个多次行窃的罪犯就坦率承认:“我盗窃手段笨拙。”他们所以如此走运,原因是在许多情况下如入无人之境。
听听沈阳这个盗窃犯的自白吧!
他初次偷盗是在一家皮鞋店。“进门一看,三个售货员,各居柜台一方,伏案睡觉。我喊了几声,无一人搭腔。”他就拿走一双样品皮鞋——可以说不费吹灰之力。
又一次,他溜进一家商场三楼的办公室走廊,看四下无人,搬起一台落地式收唱两用机就走。出门要经过营业室,他本来心里七上八下,但“出乎意料,无一人过问”。
他曾经在一家工艺美术服务部“很方便地偷了四次”,所偷商品有洗衣机这样的大件。为什么“很方便”呢?因为那里“楼内经常临时堆放商品,无人看管”。
他还常常出入一些商店的内部仓库,伺机作案。他进出自由,靠的是“许多商店的门卫制度很不严格,对生人不闻不问”。
无须再多举例,还是请读者仔细看原文吧,那里有许多精采的描写。这里只想指出,我们企业的各个岗位上并不是没有人。但是,盗窃分子碰到的往往是“无人过问”、“无人看管”、“不闻不问”。这样,有人就等于无人。盗窃分子进入一个几百人、上千人的企业,也就象进入了无人之境。这种状况,使行窃者深受鼓舞,胆子愈来愈大。
盗亦有“道”。这里说的“道”,是指作盗的门径。沈阳这个盗窃分子就有这么一个“体会”:作案不必趁无人之机,可以“趁人多之机”;不必在夜深人静,可以在“人多的大白天”。湖北一个盗窃犯也总结出一条:个体户比集体单位警惕性高,集体单位比国营单位警惕性高,要找警惕性不高的地方作案。
盗窃犯在给我们上课,大家听了作何感想?每一个稍有主人翁责任感的同志,包括站柜台的、守大门的、看仓库的,当然,更包括受国家和人民的重托领导一个企业的负责同志,听了这一课能无动于衷?能不清醒过来,振作起来,认真研究一下防盗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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