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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要有一点“分工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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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7-27
第8版()
专栏:副刊文选

文艺要有一点“分工论”
傅骏
前些日子,夏衍同志曾谈到过电影题材比例失调问题,也有同志提到文艺刊物雷同化问题,最近又有同志指出电视剧重复制作问题。这些都使我想到:文艺要有一点“分工论”。
中国地方这么大,人口这么多,各个阶层对艺术的爱好和兴趣又这么广泛,我们的电影、文学、戏剧,要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强调一下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各有重点,有所分工,我看是必要和可行的。
先从电影来看,现在的电影厂,除了八一厂是专拍军事题材影片外,其他厂都是只有地方上的分管,没有艺术上的分工。不管大厂、小厂,大家什么都拍,包罗万象。“极左风”刮来,向“线”看。“票房风”刮来,向“钱”看。“伤痕文学”盛行,弄得“泪湿镜头”;“爱情故事”流传,搞成“恋塞银幕”;于是在一个时期内造成工业片、农村片、儿童片缺档,比例失调。是不是可以考虑各有所重,有些分工呢?我们要有一些能拍各类影片的大厂,如上影、北影、长影等,就象百货公司一样,力求品种齐全。也要有一些显示不同特色专拍某类片的小厂。就象张小泉专售刀剪,杏花楼主销月饼那样,例如农村片厂、戏曲片厂等等。不久前,成立了儿童影片厂,我觉得就是一个好措施。各省的小厂,各有重点,有所分工,这样会有助于克服比例失调的毛病,而且在题材规划上也可减少不必要撞车的现象,同时还会有利于发扬艺术上不同特色,提高影片质量。
再看文学出版社,也是这个问题,如果有这么一个出版社,专门出一些《七侠五义》、《孽海花》,或者是《秋海棠》、《啼笑因缘》,甚至于《福尔摩斯》、《希腊棺材》,提供一些古今中外各种流派的小说,我看也需要。问题是分工不明,大家都印,或者以赚钱为标准,以至于从《七侠五义》到《三侠五义》,直到《小五义》、《续小五义》,就泛滥成灾。各地文艺刊物,也是如此,要有特色,要有分工。《海峡》、《花城》,有闽粤色彩,《山西文学》有“山药蛋派”气息,才能各显其妍。如果各地都开一色花,何必这么多?
电视连续剧正在兴起,是不是也要考虑先来一个“防患于未然”。中央台和各省市台要有一个大略的分工。要不然这里是《三国》、《红楼》、《西游》、《水浒》,那边也是《诸葛亮》、《贾宝玉》、《武松》、《孙悟空》。我总觉得电视与电影的重复工程要力求避免。就是名著,也适宜于隔开若干年月后再重拍。两个《许茂》电影同时摄映,总有些重复浪费。这和戏曲舞台上京剧四大名旦梅、程、荀、尚都演《玉堂春》各有不同特色,恐怕不能相提并论。
总之,文艺要有一点“分工论”,我看这个问题可以讨论研究。
(选自1982年7月4日《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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