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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包干是一种很优越的生产责任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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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7-29
第1版()
专栏:

大包干是一种很优越的生产责任制
本报评论员
“大包干只能治穷,不能致富。”事实否定了这种怀疑。
“大包干只能个人致富,不能集体致富。”事实又否定了这种怀疑。
“大包干只能致富,不能抗灾。”这种怀疑也被事实否定了。
“大包干把人心搞散了,许多工作难做了。”事实证明,大包干使人心更团结、更振奋了,许多工作都比较顺利了。今天本报刊登的江西赣州地区的消息,十分有力地答复了这个问题。
赣南地区的生产队实行了大包干,去年农林牧副渔各业全面发展,粮油猪等主要农副产品征购派购任务全面完成,集体积累按合同兑现,人均收入比前年增长三分之一。
其他工作是不是难做了呢?比如说,农田水利建设、科学种田、教育、征兵工作是不是难做了呢?事实正好相反。
很多人认为计划生育工作是很难办的事,他们断定大包干以后计划生育一定是办不好的。但是,赣南的事实证明,这项工作也进行得比较顺利。
对大包干还有没有其他怀疑呢?有些同志可能还有,那也只能让事实去答复了。
和其他不少地区一样,江西大包干能全面铺开,并显示这样大的优越性,是很不容易的。三、四年来,大包干经受了种种怀疑、反对甚至压制,但限不住,堵不住,难不住,压不住,终于势不可当地变成了主要的责任制,变成了很受欢迎、效果很显著的责任制。
事实证明,大包干不仅不是最危险的责任制,也不是最低级的责任制,恰恰相反,它是一种很优越的生产责任制。
当然,不是说大包干就十全十美,也不是说大包干在一切条件下都是最适宜的责任制。只不过是,在全国很多地区,经过广大农民比较来比较去,终于认定大包干是一种比较合理而又简便易行的、有效的责任制,所以很多地区已经达到70%以上,不少地区甚至达到90%以上。这是群众的伟大创造,是群众最公正的鉴定。
大包干责任制既然不是唯一好的责任制,当然不能勉强地在全国一切地区推广、照搬。它既然不是十全十美,当然应当继续健全,继续完善。但是,广大农民和干部当前最大的顾虑是怕变,生怕刚刚好了又改变,要求肯定它。因此,健全和完善要在肯定的前提下进行,健全和完善的目的是为了使大包干责任制更加稳定,更加发挥它的优越性。而不是损害它的优越性,不是强行把它改变为另一种责任制,或人为地“提高”到什么“更高级”的责任制。这点,是十分重要的。
大包干的优越性最主要的是社员真正作了主人,真正有了生产和经营的自主权。我们就要尊重这种自主权,如何进一步健全,如何进一步完善,只能尊重农民的意愿。那种总是按老框框想问题,总想按老路子办事的办法,那种好心好意的强迫命令和主观随意性的东西,千万不能再搞了。
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一系列的农村政策得到全国农民的热烈拥护,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发展生产、争取生产自主权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包干就是广大农民贯彻执行三中全会政策的一个伟大创造。各级干部认真贯彻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就必须坚定不移地支持那些选定大包干的广大农民,很好地领导他们搞好大包干责任制,使它更健全、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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