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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骂、围打女教师受法律制裁 王兴宽、王桂义被判处有期徒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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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7-29
第4版()
专栏:

辱骂、围打女教师受法律制裁
王兴宽、王桂义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新华社北京7月27日电 北京市怀柔县人民法院今天公开审理了辱骂围打女教师一案,认定被告人王兴宽、王桂义犯侮辱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年;同时裁定两名被告赔偿三名女教师的医药、住院等项费用1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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